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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道中

关于“中国制造”的寓言

deng zh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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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rain发表:
呵呵 居然在这里看到羊成网的强D
博主莫非是邝飑本人?
10 月 9 日
志强发表:
哈哈,今天来看看有什么更新,发现内容全部清除了,
点解呢?在不用PROXY直接访问,原来不能访问了,
明白,又是国家防火墙在施虐了..
想想可能和之前厦门px散步事件有吧..
感叹"科技"的先进,这种封锁是暂时的,只是时间..不定,
向此BLOG的主人表示慰问和支持!!
6 月 17 日
9月24日

为豆瓣验证而发

很久没有更新空间内容了。

在一个言路闭塞的社会,媒体人太容易变得麻木,或是愤懑过后的无力感。


doubanclaim763397574afce171
9月11日

李连杰还应该做商业代言人吗?



最近李连杰代言的利乐广告处处可见,面对一张PS出来的年轻李连杰面孔,我相当不适应。分不清,李连杰究竟是开创中国慈善事业新章的壹基金人,还是一个涂抹装扮的牛奶打手?利乐广告http://tieba.baidu.com/f?kz=638663684


检索李连杰与利乐的渊源,似乎是去年12月在四川彭州的一个环保项目:我冲上去问:这个项目你之前来做个有关了解吗?李回答,在7月份的时候,我和利乐的相关环保专家来做过可行性评估和分析,然后才确定了这个项目。这个项目壹基金投入了多少资金?
http://qzone.qq.com/blog/35038937-1226071127



奇怪的是,这个合作项目并未在壹基金的官方网站的大事陈列,缘由之一,或是该环保项目确实争议太多,经不起“推敲”;其二,或是壹基金在该项目的角色,只是被利乐扯大旗当虎皮,因此不存录。

当然,如上纯粹是诛心之论,我的众多负面观感,与利乐近年在中国市场的负面形象有关。

就众饮料企业方面而言,他们诸多抱怨利乐“垄断”饮料包装行业,每一个包装盒料材的供货价也有盘剥嫌疑。当然,这不是我关注的方面。

作为包装料材和技术供应商,利乐本是隐藏在饮料行业巨头后的“无名英雄”,不需要与消费者直接打交道,铺天盖地的品牌宣传不符合他们行业角色定位。这一 回,利乐杀出来了,在祭出“家庭牌”“时尚”等广告形象之后,终于请出了李连杰这位巨星,诉求是“牛奶,李连杰的功夫秘笈” http://news.xinhuanet.com/topbrands/2009-08/31/content_11972320.htm

可惜,他们给巨星的涂抹太多了,一下子让人看出蹊跷:在毒奶事件后,大客户蒙牛、伊利等“纯牛奶”包装盒市场衰退之后,利乐坐不住了,需要出面吆喝,重新唤醒“每日一斤奶强壮中国人”之类的口号。——利乐是伊利的包装供应商,伊利的所有盒装奶用的都是利乐的包装材料。
http://www.globrand.com/2009/198917.shtml

这样的商业逻辑推测,应该大致吻合实际。我虽然在毒奶事件之后,已经禁绝消费利乐盒装奶,但是我对于利乐并无恶意。

我只是惋惜,李连杰在壹基金上积极打造的慈善领导者形象,会不会被利乐广告这样的营销所影响?换言之,依李连杰今日的江湖地位,他还应该随意接受邀请,担任商业代言人角色吗?




8月9日

转:一个城市的崛起和一群民工的倒下——湖南耒阳百名尘肺工人深圳维权行动‏

当你看到这封邮件的时候,我们耒阳一百余名疑似尘肺病民工仍在深圳用我们即将逝去的生命来挽回劳动者最后的尊严。我们都知道这种病是无 法治愈的,我们会随着肺部结石的不断增加而慢慢窒息而死,所以我们不但要依法为自己讨回公道,为身后的妻子儿女和年迈父母争取抚养和赡养费,同时,我们更 愿意以我们无可挽回的正在消逝的生命,为那些象我们一样受到雇主非法剥夺的工人兄弟们改善劳动环境,争取依法应得的劳动保护待遇。我们730日在深圳市政府冒雨静坐至次日凌晨两点,要求深圳方面给我们一个说法,但至今深圳市政府都没有采取正确的态度来面对自己过往的监管过失,更没有采取积极态度为工人进行职业病认定。由于冒雨静坐,让我们本就羸弱的身心再次遭受打击,自731日以来,我们已有三分之一的工友患上了感冒,我们要求政府对我们这些生病的工友进行救治,但政府至今迟迟未行动。至今,我们已有近10名工友长期高烧不退,另外两名尘肺晚期的工友病情更是急剧恶化。从5月底来深圳维权至今已有两个半月的时间,深圳方面一直未给予正面答复,而是巧语拖延。很多工人也已经出现生活费用完的现象,维权工人开始出现断粮现象,甚至无法缴纳住宿费用。已经负债累累的老家亲人不得不再次举债给深圳维权的我们寄来生活费。我们85日曾要求深圳方面救治我们的这十名重病病人,并给予我们这些工人适当的生活费用,但至今未获准许。如今,我们的忍耐力已经接近极限,86日我们书写了表明我们最后立场的宣言书,要求深圳政府对工人的尘肺事件和政府以往对职业病监管的乏力承担主要责任,并决心在深圳坚持到底,直到深圳市政府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回应。如果深圳方面愿意看到我们这些时日不长的尘肺患者将我们最后的生命留在深圳,那么,我们愿意满足他们的要求。

87日,我们耒阳100名疑似尘肺病人去深圳市劳动局集体上访,要求确认我们的劳动关系,为我们进行职业病的认定工作,截至发稿之日起,维权仍在持续中。
湖南职业病患者数量一直高居全国前三位,而尘肺病患者更是高居全国首位,仅深圳就有千余名湖南民工从事建筑业风钻这种高危的职业, 主要来自湖南耒阳市和张家界,仅我们知道的张家界风钻工就高达300余人,我们不会担心我们持续不下去,即便我们死在异地维权路上,也会有更多的风钻工站 起来延续我们的事业。
请支持我们这些行将远去的生命和灵魂吧!
 
耒阳工人维权代表:徐志辉13428694630;徐新生:13536256025;徐瑞宝:13242039283。



湖南耒阳尘肺工人维权大事记(截至8月9日)

1990年,徐瑞乃和弟弟徐瑞宝、村里的其他劳力辗转深圳各高楼大厦工地,扶着钻机往地底下打洞。

19915月,31岁的徐志辉卖了一头猪,140元。他给家里留了40元,要爱人去买猪崽,自己揣了50元,另外50元借给邻居徐龙古,作为前往深圳的路费。

19963月开始,徐术忠经老乡介绍,成为一名风钻工。

1999年开始,耒阳市导子乡双喜村村民徐志辉发现,身边一些从事风钻作业时间较长的同乡开始患病,他们辗转于湖南各大医院,“我们中间,有人一开始被当作肺炎或肺结核来治疗”。

2002年,徐志辉的肺部也查出了阴影,不敢去打风钻,只好去工地上收发炸药,“那时,我还感觉无所谓,因为身体还可以,只是干重活、上楼梯、爬坡时感觉喘得急”。

2002年开始,陆续有人死去。而在双喜村11组,曾经一起在深圳做风钻工的同乡先后有10人去世。

2003年,医生得知徐瑞乃干过多年的风钻工,告诉他应该是得了尘肺病。

2004117日,徐瑞乃亲眼见证了同乡徐一龙的死。

20078月份,徐志辉出现了跟徐瑞乃前期一样的症状:经常发高烧,要连续打三四天吊针。退烧后,稍不注意,又感冒了。被诊断为肺结核。

20094月份,徐瑞宝找到他以前做过事的一个老板,要求对方出钱给他治病。这个老板最后给了他10万元。

2009522日,徐瑞乃、谷运成、刘洪云等10名病情严重的村民从耒阳老家赶到深圳,当天下午,找到他们曾经工作过的一家爆破公司要求补偿。这家公司在表示同情的同时表态说,口说无凭,他们需要去鉴定以确定是否是职业病,如果是,就赔。

2009522日至63日,150名湖南耒阳农民工在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检查。随后一份《2009522-63日湖南耒阳籍劳务工健康检查资料汇总》传到耒阳政法委。150人的胸片结果以II+IIII+IIIIII+、㈠、0或者“复查”表示。这些不同的数字符号代表患病的程度或者没有患病。

67日, 徐瑞宝、徐新生等十来个人,开了两辆车,围绕着深圳城里的高楼大厦,寻找往日的记忆,统计一下,他们到底在深圳做了多少工地,多少高楼大厦的孔桩爆破作业 是由他们完成的。而最终的统计数据,他们竟然在深圳的200多个工地做过孔桩爆破,几乎覆盖了深圳所有标志性建筑物。

612日,徐瑞宝去医院问结果,被告知61日前检查的结果都出来了,615日可取。

615日, 不少村民又从耒阳赶到深圳,去医院拿检查结果。而在医院出具的“放射科报告书”中,患病人群并没有被确诊为尘肺病,大多是“发现阴影”、“复查”、“作进 一步诊断”。工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他们拉着医院的负责人去了深圳市政府,要求给一个说法。这事惊动了深圳市政府及劳动、卫生等各有关单位。

620日,徐瑞乃、徐术忠和另外7名老乡由当地政府安排进了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住院,“说是免费治疗”。

72日,记者在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采访时,遭到拒绝。

73日,深圳市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会议。代市长王荣表示,“农民工”的概念很快就要消失。

712日,深圳方面拨款20万元到耒阳,给赴深圳复查尘肺病的190余人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复查的工人为176人,另有18人为疑似尘肺病去世工友家属。

713日,尘肺病工友开始了复查工作,每个人的复查费用为212元,每个人的来回车费为350元。几乎就在同一时期,以前曾与耒阳工人一同在深圳做风钻工的湖南张家界300余人也来到深圳职防院要求检查,但职防院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721日,湖南《潇湘晨报》独家报道《近百农民赴深圳打工后疑患尘肺病》。

721日下午,尘肺病工友代表徐志辉、徐瑞宝、徐新生去湖南省驻深圳办事处与深圳市政法委、刑侦支队、劳动局、卫生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开会。

722日,徐志辉等30多名尘肺病工友去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复检,另有60多名患病工友在耒阳接受深圳派出的医生复检。

723日,耒阳排除由市委主要领导及劳动局、导子乡等单位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赶到深圳,与工友代表见面。

727日,徐志辉等工友向深圳市委、市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递交《耒阳在深务工人员尘肺病患者追讨权益书》。

729日下午,工友代表与耒阳市政府赴深工作组见面,他们被告知,经过争取和进一步认定,被确认劳动关系的患病农民工增至16人,能确认劳动关系的将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赔偿标准予以赔偿。其余86名未被确定劳动关系的病人,根据深圳方面的方案,只能出于人道主义,每人补偿3万元。而因尘肺病去世的另外18名工人,政府更未提及对其家属的赔偿。

730日,103名尘肺病工友因不满深圳方面的补偿方案,来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集体上访,冒雨静坐,2000名警察将工人分割成几块团团围住,一直持续到凌晨2点。此次冒雨维权后,多名工友染上了重感冒,连续多日高烧不退。
 
集体上访之后,深圳方面再次组织工人代表开会。深圳方面表示,对于16名有劳动关系的患病民工,将于820日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付完毕,同时,要求患病民工尽量寻找有利证据,争取能认定劳动关系。对于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只能予以“人文关怀”,至于补偿标准,将重新商讨。

730日,《长江日报》以《“开胸验肺”事件要举一反三》,新浪网以《评论:劳方权利继续贫弱 职业病维权难期》,评论此次尘肺工友上访事件,并呼吁政府正视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诉求。

同日,云南《春城晚报》发表首席评论员文章《制度弊端引发的人道悲剧》,直指职业病认定的弊端,关注尘肺病工人的维权问题。

731日,由于30日尘肺工友拖着羸弱的身体,长时间的冒雨静坐,很多工人患上了感冒,并有十余名工人高烧不退。工人代表曾要求深圳方面对这些生病的工人进行救治,但未能得到政府的积极回应,工人要么硬扛着,要么自掏腰包在附近的小诊所就诊。

8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周刊》以《维权,需要特事特办》报道耒阳尘肺病工友维权事件,并批评现行的职业病认定制度是要企业“自证其罪”实在荒谬。

84日,《东方早报》发表中国社科院专家于建嵘的评论文章《尽职尽责之前政府应少谈“人道关怀”》,批评政府处理此次事件的方式,提出深圳政府在此次耒阳尘肺病事件中应承担主要责任。

84日,仍有4名 工人已经持续五天高烧不退,而且其中两名工人病危。工人要求深圳方面送两名重病的工人去职业病防治院治疗,但未获得准许。部分工人也已经出现生活费用完的 现象,维权工人开始出现断粮现象,甚至无法缴纳住宿费用。老家的亲人不得不再次举债给深圳维权的工人寄来生活费。政府出台方案,I期与死者家属人文关怀7万元,II期人文关怀10万元,III期人文关怀13万元。18名因疑似尘肺病去世的死者家属,每人7万元。

85日,工人再次向深圳方面提出诉求,要求政府解决维权工人在深圳的食宿问题,直到问题圆满解决。同时,要求政府立即将病重的工人送往医院救治。工人表示,如果本周内政府仍对工人采取消极的回避态度,工人将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86日,耒阳尘肺工人书写了《致深圳市市长的一封信》,要求深圳政府对工人的尘肺事件的劳务关系进一步确认,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决心在深圳坚持下去,直到深圳市政府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回应。
 
87日,耒阳尘肺工人齐集深圳市劳动局,要求劳动局给曾经为深圳建设做出贡献乃至付出生命的尘肺工人一个说法,劳动局答应10日安排各用人单位的承包者与尘肺工人当面对质,以确认劳动关系。三位病重患者要求住院治疗,深圳市职防院医生来劳动局看过病人以后,拒绝送病人住院。当日晚,三名病重患者仍在劳动局信访办公室等待医院答复外。晚上9点, 三位病重患者被劳动局十几名保安强行抬到劳动局大门口,在每人给了一百元治疗费后,强行将其送到维权工人的住处。当日,劳动局承认了工人的工作证、暂住证 也可以作为工人劳动关系的证明,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人升至31名,其中5名维权代表全部得到了劳动关系的认定。但仍有60名工人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而这 其中约20名工人所工作过的公司名称也已经出现了变更,大家只能等待10日与用人单位的对质会。
 
直至现在,工人仍旧在条件极其艰苦的十元住宿店里等待着政府的答复,对于 10日举行的用人单位与工人就劳动关系的当面对质会,工人并不报乐观态度。工人表示,深圳政府试图让用人单位自证其罪,这样的做法难道不是很荒谬吗?而工 人内部也已经明显出现了有劳动关系的工人与无劳动关系工人的分化,今后的维权行动将更为艰难。


7月23日

致网友Amoiist郭宝锋

    今天挑了一张夏威夷带回来的明信片:The end of another glorious day in Paradise.
   
     自由是宝贵的,但是自由的代价就是需要恒久的警惕(Jefferson语),还有共同的抗争。

     向amoiist问好,自由万岁!


6月11日

杨恒均:我们需要家长,但不需要大家长!

我们需要家长,但不需要大家长!
杨恒均 发表于 2009-06-11 01:57 |

工信部推出电脑过滤软件“绿坝——花季护航”引发网友热议,随即卷入世界各大媒体,最后连外交部发言人也加入战团……在被咄咄逼人的BBC记者追问中国将强制在新出厂的电脑上安装过滤黄色和“不健康内容”网站的软件,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连续两个反问,其中最后一句“你有孩子吗”,不但让BBC记者哑口无言,也触动了我杨恒均最敏感的神经…… 

这句话触动我,是因为:我有孩子!我的孩子生活在最开放的澳大利亚,而且更巧合的是,澳大利亚是世界上专门为孩子开发和生产过滤黄色和“不健康内容”软件的最先进国家之一。更有意思的是,我给孩子的电脑也装上了过滤软件!

作为一名家长,我深深知道互联网上的黄色和暴力网站对未成年孩子的影响,一个跳出来的变态的色情图片甚至可以摧毁一个幼小孩子的健康心灵,这就是为什么最早出现色情场所的西方国家,不但有少儿不宜的红灯区,而且在任何一个色情场所的门口都有“18岁以下禁入”的告示。可是互联网出现后,这一“儿童不宜”的边界变得模糊甚至被淹没了。现在,只要有部电脑,只要会上网,只要家长不在旁边,一个青春期的孩子只要会打“色情”两个字,他就能够看到你玩到80岁也玩不尽的色情花样! 

所以,外交部发言人的话触动了我,所以,我支持有这样的软件问世,所以,我给自己孩子的电脑上安装了这样的软件……然而,这却不是发言人的问题触动我最深的地方——

感谢外交部发言人,说出这么不“外交辞令”的话,说出这么有人性的话,然而,却正因为他这句话,本来不想对“绿坝”软件发表任何评论的我,觉得不能不站出来大喊一声:同样因为我们都有孩子,所以,我反对任何由大家长安装的过滤软件——就目前已经披露的“绿坝”的有关资料,我——一个急切想保护孩子的父亲,还有更多孩子的家长,要说一句:我们应该反对这样的“绿坝”!

没错,我在澳洲孩子的电脑上装了过滤色情和暴力的软件,而且这种软件绝大多数是免费的,是由政府和一些福利机构资助开发和生产。然而,请大家搞清楚我支持和反对这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这个软件不是由任何权威机构下令装配到我孩子的电脑上的,更不是政府和某个公司独家经营,由政府及其支持和信赖的某独家公司找出色情和“不健康内容”而加以屏蔽的……

这就是区别!任何西方政府,不管他拿出多少资金资助这类软件开发,他不但没有权力强迫用户使用,事先安装在出售的电脑上,而且,连寻找色情内容的屏蔽词都由各家公司自行决定——因此屏蔽程度和功能也就不同,质量也有差别——而选择何家公司的过滤软件,是否需要使用这样的软件,这个权力完全掌握在这个世界上最爱孩子、也最想保护孩子的家长们手里!

可是,如果根据目前我们得到的资料看,即将肩负起“保护我们的孩子”的任务责无旁贷、毫无选择地被另外一个“家长”承担起来了——那就是“大家长”!

我在网络上稍微做了点调查,查看了一些网站做的民意调查,我发现无论支持或者反对“绿坝”的,似乎都没有看到点子上。支持的家长们认为这是政府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应该支持,却忘记了,资助开发这种软件是政府的责任,可选择安装何种软件,以及把何种内容屏蔽掉,却应该是家长们的责任,也应该由他们来选择,而政府没有在他们电脑上安装过虑软件前,他们其实一直在保护自己的孩子。而反对安装这一软件的,则给人一个印象,他们连政府出钱开发旨在保护孩子(而不是成年人)的软件也全盘否定了。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类软件是否被政府垄断?开发后,到底谁决定装,谁决定不装?过虑什么样的内容?是否电脑到达用户手里前必须安装?……到底是由家长决定,还是由“大家长”决定——这个问题,其实是人类整个文明的最重要的问题,也是当今所有文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集中回答的一个问题。

而外交部发言人和工信部提到的所有那些开发和安装了这类软件的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和澳洲,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孩子的电脑是否装上过虑软件,装上哪家公司的过虑软件,必须由家长决定,而不是由扮演大家长和“老大哥”的政府来决定,更不能由他们垄断到“只此一家”!

 我告诉你,如果澳大利亚政府或者美国政府在我购买的电脑上事先安装哪怕是我现在为我儿子安装的这款过滤软件,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就算我忍气吞声,那么,澳洲和美国公民绝对会上街游行,反对老大哥的“监控”,反对“大家长制”的“压迫”。

也许有人说了,你不是说你也会安装相同的软件吗?为什么政府就不能为你孩子做这件事?你能做,政府就不能做?政府做不是更加有效果?很简单,我安装是有选择的,在很多屏蔽色情和不健康网站的软件中,我们家长比较后选择适合的或者自己喜欢的。如果有某一家公司把我认为非常健康的内容也屏蔽了,或者有哪一家公司为了奥巴马的利益而屏蔽了有关美国反对党(现在是共和党)的消息,那么我会立即宣布不使用他们的软件,那么他们会得不到政府的资助,那么他们会倒闭!而这家公司如果正好是奥巴马政府的,而且只此一家,那么他奥巴马总统将要因违反美国《宪法》而不得不下台!

可是,如果由当今某个政府(例如美国和澳洲)的某个部门垄断了,找了独家开发商发展,而且由他们来决定什么是健康和不健康的——结果家长们没有了选择,大家长的决定就是成千上万个家长们唯一的选择。那么,他们很可能(注意,我使用的是“很可能”)把一些对国家和民族非常有利,对我们孩子的前途非常有利的消息也过滤了、屏蔽了,从而让我们的孩子长大成为一个愚民,一个顺民,一个“做稳了奴隶或者正在争取做个奴隶”的人,而不是我们希望他们成长的那样——一个健健康康的公民!

 也许有人又说了,扯,你只是说政府“有可能”,这就是说,政府也许不会屏蔽那些真正健康的东西……请你不要说下去了,让我告诉你世界历史和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一个好的社会,一个有前途的民族最应该做的是防止政府成为监视我们的老大哥,阻止政府成为控制人民思想的“大家长”!这是常识,不是什么复杂的道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显示:色情从来没有折腾我们的人民,但政府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折腾老百姓!色情更没有摧毁过我们的孩子,可是独断专横却又不让人民批评的政府却一直在……(此处,老杨同志自动过滤掉一行“不健康的内容”)

 如果你认为我在小题大做,如果你认为我在照搬西方的一套,如果你认为我说的是纯理论而在现实中不适用,那么,我还可以告诉你,为什么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一句“你有没有孩子”让我感触如此之深——

因为这一句问话,不但直刺我们心坎,而且他简直是在重复我们在过去几年反复呐喊过多少遍的同一个问题:你有没有孩子……

还记得黑窑洞的奴隶孩子吗?当时有多少家长一边和我一起流泪,一边痛斥那些败类:你他妈的有孩子吗?

还记得珠三角的童工吗?你告诉我,如果你是一个家长,看到那些孩子的时候,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问题?啊,那幸亏不是我的孩子,我绝对不能让我的孩子那样……

还有地震废墟下的孩子……如果看到这一句你就想删除我的文章,我倒要问你:如果废墟下是你的孩子呢?

那是一年前的事了,也许你的记忆模糊了,那么,你不会忘记毒奶粉吧?你有孩子吗?他从来不喝牛奶?难道他是喝狼奶长大的?

还有,当你看到习水的人民公仆集体嫖宿幼女的时候,你难道不想质问这些很可能成为要为我们孩子过滤色情内容的官员们一声:你有孩子吗?

而就在不久前,在巴东弱女子邓玉娇被三个男人调戏的时候,我站出来为她辩护,感情冲动地宣判她的行为是正当防卫,结果有人很理智地对我说,你太不理智了。这个时候,我也只是弱弱地问了他们一句:你,有孩子吗?
……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的一句问话挑动了我多少思绪?在过去两年里,我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出现这样的问句:你有孩子吗?而我当时的心情和我们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质问BBC记者的心情一定是一样的。我们又多少次想大声疾呼:我们都有孩子,让我们一起,用生命的代价,保护他们,好嘛?

可是,我们却恰恰发现,在上面所有原本需要我们家长保护那些孩子们的事件中,都有一种势力出现,力量远远超过了家长,每当在孩子们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们,在过滤信息;他们,在屏蔽真相;他们,不是在保护我们的孩子;他们,是在保护一些邪恶的势力;他们,是在保护那些连孩子们都不放过的利益集团……

 如果你有孩子,你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了。是的,作为家长,你有责任保证你的孩子不被网络上的色情毒害,但同样作为家长,我们却更要保护孩子不受到更加广和深的邪恶的侵害!

 如果一个家长不能管理好自己的电脑而无意中让色情侵染了孩子,他只是损害了自己的孩子;可如果一个大家长控制了更广泛的信息,一旦行差踏错——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没有多少时间是不行差踏错的——那么,受到伤害的不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甚至不是一群孩子,而是所有的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国家,还有我们的民族!

请你记住一个常识:由于电脑没有管理好,或者某个过滤软件有了漏洞,让孩子们受到色情图片的侵蚀,那只是一件普通的违反刑法的罪责;而一旦由某个“独家公司 ”借过滤色情内容而屏蔽了对他们的“健康”不利的信息,对利益集团胡作非为不利的消息,那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则是受到了致命的伤害。

谢谢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的不那么外交辞令却充满感性的质问,我想现在,我们都能够理直气壮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孩子!

 所以,我们要肩负起一个家长的责任,希望政府学习西方发达国家,能够拿一大笔纳税人的钱,资助那些有能力开发这类软件的公司竞争开发和生产各种过滤软件,供家长们自由选择。

 而同样作为一名家长,我们不但要反对别人来充当我们孩子的“家长”,更要反对那些把中国所有的家长都当成“孩子”来管理和监控的大家长、老大哥……

 我们需要的是家长,我们绝对不需要大家长!

杨恒均 2009-6-10 广州
http://yanghengjun.com/archives/1634
6月4日

梁文道:我们守护记忆,直到最后一人

梁文道:我们守护记忆,直到最后一人 明报 D04 | 副刊世纪 | 世纪.64.二十年 | By 梁文道 2009-06-04 我们守护记忆,直到最后一人【上】 编按╱到了今天,世纪版论述过八十年代「香港爱国青年」,北京学生八九经验再现,内地网民「新革命」……如过去几天试图为此民运寻找承传忆记的再生意义,那么,梁文道在今明两天就直接提出陆肆纪念一个应当自明的题旨︰关爱是见证者无可回避的责任。大是大非之前,是夜,死生沉默相连。 文╱ 梁文道 我写陆肆,而且重复地写,再也没有什么新鲜的角度,也不会有出人意表的观点。这也许显得有些无趣,就像每年的陆肆烛光晚会,几乎一模一样的程序、口号与歌曲,年年重演。它使得我们就像患上了偏执狂的精神病人,惹人烦厌;他们不只讨厌我们所说的内容,也讨厌我们说话的方式与态度。他们批评我们不懂得向前看,老是困在一场历史的谜团里头;而那个谜团实在有太多的解读可能,我们怎能自以为是,以为自己一定是对的?难道我们毫不自觉,这种义正词严的腔调很让人厌恶吗? 不妨把我们当成疯子 《圣经》里的先知其实不该被译成先知,因为先知预言未来的时候少,谈起过去的时候多,与其说是先知,倒不如说他们是守护记忆的人。总是在以色列人乐不思蜀忘乎所以的时候提醒他们:你们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怎么离开埃及的,你们也忘了上主当初和我们订下的契约。这些话老是来得不合时宜,乃至于很多人觉得先知其实是种疯子,最好把他们放逐出去,不要再让他们扰乱自己的寻常日子。更何况他们凭什么教训人?他们以为自己是谁!他们是谁?他们是上主的「代言人」(navi),神的喉舌,正如神说过的: 「我把我的话放进他的口中, 他要向他们宣讲我的训令」。 我们当然不是先知。在这个时代里头有谁会想当先知呢?任何自以为是真理化身的精英都是可耻可笑的自大狂。我们不想做先知,我们这群香港人只是被迫扮演传说中的先知形象,因为我们的确相信一个简单的道理:政府不应该用真枪实弹镇压和平示威的群众。有人(而且人数愈来愈多)却认为这个道理并非自明, 甚至可能是错的。既然如此,你们就不妨把我们当成疯子吧。 谁掌握话语权谁拥有真相? 2009 年5 月28 日的《信报》访问了一位正在香港中文大学念历史的「内地尖子」,他说: 「以个人角度看,它(陆肆)跟我生活没有什么关系了……在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上无足轻重,历史上太多类似事情。天天拿来说,只是发生时间比较靠近我们而已」。记者再问他陆肆到底是场屠杀,还是为了维护国家稳定的正确行动。他的答案竟是两者皆对,他认为双方都同样有理同样正确,因为大家都只不过是从自己的利益角度出发罢了。「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下之分,应防止道德绑架……老一辈或经历过事件的人或许强烈希望我们了解事件真相,但并不代表我就要作出一样的评价。年轻一辈只是作为历史的旁观者, 不能强迫我要跟你有相同的反应」。 这是近年愈来愈流行的一种论调,它不否定我们相信的那条简单道理,它只是不认为那是唯一正确的道理,它认为任何立场都是可取的,它把一切立场相对化。我们香港人对这种说理方法绝不陌生, 因为它就是许多人口中的「理性」和「客观」。对于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与角度」,所以用不着取舍判断,反正那都是「观点与角度的问题」。 这种港式的犬儒主义与内地流行的「唯策略论」不尽相同,但又很有亲和关系。所谓「唯策略论」,其表表者可见于毛泽东那些影响深远的文稿。我当年读「毛选」,最感困惑的地方是他总在谈敌我斗争的策略,却永远说不清敌人到底是谁。「敌人」的定义不断浮动游移,因时地而变;今天是敌,明天可以是友;今天是朋友,明天忽然又成了敌人。台湾评论家杨照在台版《毛泽东语录》的导读里说得好,毛思想的精要就在于不谈对错只论胜败;胜者自然是对的,失败者则必然是错的。所以一个人千万不能输,因为输了斗争也就得输掉是非了。 这就是「话语权」这种很西化很后现代的概念在大陆普及得异常迅速的原因之一了。如果你从小相信科学史就是科学不断进步真理不停揭示的历史,你或许不容易接受当今「科学研究」(Science studies)所说的那些学者竞争的残酷故事,把一切都看成斗争的结果;但你要是自幼就生长在一个「唯策略论」主导的环境之下,你会发现那些钩心斗角谋取胜利的「真相」完全不难理解。因为任何学术研究任何理性讨论说到底都只不过是在争夺「话语权」;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有道理。 故此,我们大可不必认真细究陆肆究竟是不是屠杀,因争论双方都只是在抢夺「话语权」,双方都是「平等」的,都想把自己的利益强加在我们头上。事实的调查与论证的逻辑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有你背后的利益和动机。 哪怕你再有道理,使我无可反驳;我也只要指出你掌握「话语权」就够了。 假如一个人信守这思维方式,他应该同时相信日军「进出中国」与「入侵中国」都是说得通的,因为它们出自两种不同的角度。所谓「达赖集团」的藏独主张也用不着紧张反对,因为他们有他们的利益考虑,中国政府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罢了。假如一个人能够前后一贯地坚持这种想法,既不为陆肆而动情,也不为日本部分学者否认南京大屠杀或低估死亡人数而愤怒,觉得这两件事都还需要更客观更理性地对待(这是不是港大同学陈一谔的立场?),或者觉得它们都只是观点的歧异利益的冲突,难言对错(这是那位在中大读历史的尖子的立场吗?),那么我勉强还能说这是一个在哲学上有趣而且值得反驳的立场。可是你却说「它跟我没有什么关系」? 受难者才有遗忘的权利 旅美学者徐贲在他的文章《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中引述伦理学家马各利特(Avishai Margalit) 的理论,把记忆和「关爱」(caring)连起来谈: 「因为关爱是通过记忆来起作用的。相互关爱是因为在过去有长久的联系。我们关爱谁和记得谁是同时发生的。我们不能说,我关爱一个人,但却不记得或记不起那个人了」。由于我们关爱那年在北京受难的人, 所以我们记忆他们,并且见证他们经历的苦难与毁灭,不容他们活得沉默死得屈辱。 我们的关系就是爱。出于爱,我们见证陆肆,正如所余不多的长者见证抗战。没错,我们不一定全部去过现场,更不可能都是受难者,绝大部分的人都只是透过媒体旁观。 可是,记忆的责任恰巧就是落在旁观者的身上。因为只有受难者和遗属才有遗忘的权利;为了不带苦痛地活下去,他们可以选择遗忘。但旁观者不行, 一旦「见证」(Witness),便得永远记住。 假如你正确, 你怕什么? 很多内地的朋友惊叹于我们香港人矢志不渝地纪念陆肆。诚然,我们尽到了见证者的责任,以记忆持久不懈地关爱着我们的同胞。但不用讳言,这只是因为我们享有中国境内独一无二的自由空气。相比之下,内地近月的紧张气氛已经到达风声鹤唳杯弓蛇影的地步了。媒体不能再谈五四运动,因为它会让人想起学运。一家商业机构借着汶川震灾一周年所做的形象广告被人认为是「别有用心」,因为上头有十张人像照片分置两侧, 六张在左边, 四张在右边。假如你真是对的,又何必忌讳?何必紧张?为什么不把当年「平暴」之后发放的宣传品再发一次?为什么不大张旗鼓地庆祝「平暴」二十周年,告诉我们那「一小撮动乱分子」的真相? 现在你却恨不得月历上根本没有六月四日这一天?乘数表上没有6×4这一栏。所以,我很想劝劝那些总是把「客观调查」和「发掘真相」挂在嘴上当托词的人:你们说得都很对, 陆肆的确需要「客观调查」,但你们实在用不着跟我们说这番话,因为我们绝对欢迎更多的事实更客观的真相。你们应该去找当权者和他们的盟友,叫他们不要再沉默遮掩,一起出来「大家好好研究吓,各自表达不同的观点」。 除了陆肆, 中国还有太多的禁忌。除了「天安门母亲」,还有四川震灾受难学童的母亲, 「毒奶粉」案的母亲, 甚至邓玉娇的母亲;她们的声音只能在香港公开而不受阻碍无有顾忌。莫非香港已经成了中国母亲的抉择?大家是否清楚我们香港人在当代中国史上的责任呢?当其他人被迫住口,甚至主动忘却,我们无可奈何但又势所必至地承担起了记忆守护者的角色。 因为我们有相对优裕的空间,而且我们关爱。 (二之一.明续)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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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各失业阶层分析

作者:袁  剑【南京】 来源:《公民社会评论》第一辑

中国农民工没有也不擅长组织化的表达方式,在不断深化的危机中,他们只会伺机而动,为生存一搏

 

经 济危机转化为社会危机的第一个导火索就是失业,这似乎是现代工业文明历史为我们提出的最重要的忠告。但这个问题在中国的特殊性在于:是哪些人失业以及怎么 样的失业?答案是:农民工面临着前现代式的失业。农民工将成为最先遭受打击,而且也是遭受打击最为沉重的群体。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群体却是承受力最脆 弱的群体。

无 论就其发生机制,扩散方式,传播速度,还是通过媒体对普通人所造成的心理震撼程度,本次金融危机都具有强烈的后现代色彩。或者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归纳为, 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互联网时代的经济危机。无疑,最先知悉并理解这次经济危机的是中国已然处于后现代生活的中产阶级和精英群体,但最先切身体会其生存冲击的 却是仍处于前现代社会的中国农民工。有学者曾经形象地描述中国的不平衡及分割状况:一个中国,四个世界。在我看来,更加准确的描述可能是一个中国,多个社 会。中国农民工就处在最底层的那个前现代社会之中。他们无定所,无恒业,身份模糊,更谈不上任何职业保障和社会保障,与现代国家的关系几乎处于完全的断绝 状态。也正因为如此,一旦遭遇失业,他们就可能以最快的速度陷入生存困境。虽然其中一部分可以返乡暂避危机,但务工收入的消失(据中国《财经》杂志统计: 中国农民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接近40%)以及农业本身的比较劣势,将导致他们进一步贫困化。而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可能根本无法返乡了。他们将留在城市,或者游弋于城乡之间求生存。

农 民工既没有基本的表达渠道,也无组织化的训练,他们多是以老乡为纽带结成的某种非正式互助群体。这决定了,一旦遇到无法克服的生存困境,他们往往采取的是 个人化的超限表达方式,跳楼讨薪之类的手段即是这种表达方式的典型。而更进一步,就可能制造小规模的骚乱以及其他的破坏行为。他们生活在城市,但与这个城 市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关系可以约束他们。极端一点说,只有当他们犯罪的时候才会出现在这个城市的视野之中,而这个时候,唯一与他们打交道的就是 警察。这种分散的抗议活动虽然并不直接指向政府,甚至经常指向社会的其他群体,但其多发性、突然性、分散性、隐蔽性等特点,反而可能消耗更高的行政成本。 换言之,中国农民工没有也不擅长组织化的表达方式,在不断深化的危机中,他们只会伺机而动,为生存一搏。显然,这是一场无处不在的奇特战争。他们并不轰轰 烈烈,但如果四处蔓延的话,则足以拖垮任何一个政府。所以,解决之道可能在于,将中国农民工尽快纳入统一的国家体制之中加以保障和管理。用一句老掉牙的话 说:尽快解决中国城乡二元分割的问题。

 

加上前几年毕业还未找到工作或者只找到临时工作,中国社会很可能已经积累了一个史上最为庞大的失业大学生群体——这是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的所谓边缘知识分子群体

 

在中国,农民工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只不过这一次更加严峻而已。但大规模的大学生失业问题却是第一次成为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国总理温家宝就曾经多次谈到这个问题,由此可见问题之急迫性。

一个被广泛引用的数据称:中国今年将有多达700万大学生毕业。这是大学扩招之后,毕业人数最多的一次。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批学生将比过往任何一届毕业生遭遇更加严重的就业困境。一个非正式的调查表明:在中国广东地区,大学毕业生的签约率只有25%。这可能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毕业生就业率最低的一次。加上前几年毕业还未找到工作或者只找到临时工作(我们日常观察表明,这几年毕业的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极不稳定),中国社会很可能已经积累了一个史上最为庞大的失业大学生群体——这是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的所谓边缘知识分子群体。这种状况最容易勾起的历史联想,就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毕业即失业的 所谓黑暗时代。虽然在总的就业人口中,失业大学生所占比例并不大,但他们却是中国新的失业大军中的关键群体。这个群体的关键功能在中国上个世纪初的革命中 已充分显示过一次。与农民工相比,失业大学生有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对体制本身也有更加深刻的理解,这就意味着,由他们发起的集体行动将具有更加明确的诉 求和体制性目标。在中国,边缘知识分子的作用从来不容小觑。根据我们的日常经验,失业大学生中往往以那些农村出身在城市无关系可以托付者居多,这不仅使他 们与其他底层社会民众(比如农民工)有更加紧密的血脉关系,也可能使他们具有更加清晰和自觉的底层阶级意识。这无疑会加剧中国社会危机的对抗性质。

中 国不断增加的失业大学生群体,基本上是大学扩招之后的产物。这意味着:他们的大学教育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在相当多的情况下,这种成本甚至高得已经让众多家 庭陷入贫困状态。不幸的是,这种高昂成本的回报却是一无所有的失业。虽然付出更高的金钱和时间成本,但在经济危机之中,失业大学生群体的处境跟农民工并无 丝毫不同。他们一样没有国家的保障,一样没有组织可以托付。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他们一直在依靠的家庭(这显然不能成为中国特殊家庭保障机制的优越性 的体现)。而在大多数农村出来的孩子那里,他们的家庭在以前之所以为他们的教育付出难以承受的成本,就是将家庭的保障托付给了他们的教育。没有比这种悖论 更令人悲哀的了。

 

在全球危机的背景之中,任何指责贸易保护主义的言论在政治上都将是苍白的。保护本国人民的工作职位可能是每一个政府赢得合法性的第一要务。这就是说,本次的失业群体将面临比上一次失业潮远为严酷的全球职业竞争环境

 

从总体上看,这次刚刚处于初始阶段的失业浪潮,在性质上和规模上都与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下岗潮有显著不同。

中国上一次失业浪潮的主体是传统国企工人。国企工人虽然失业下岗,但并未完全脱离原有单位, 他们原本就居住在城市,城市中有他们的亲朋好友,这些既构成了他们救济的来源,也构成了他们行为的约束。国企工人的组织化程度较高,一般采取有组织的集体 行动。所以,他们的行动具有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但这一次的失业大军与上述特性可谓有天渊之别甚至截然相反。农民工群体平时隐忍,表达渠道被完全阻塞,而 到了他们不得不表达的时候,往往就采取比较极端的手段,其矛头所指可能是政府,可能是企业家,也可能是社会其他群体。所以,这次失业浪潮所带的社会问题的 可预测性相当低。但有一点现在几乎就可以判定:城市的治安问题将恶化。事实上,在最近的一段时间中,这个趋势已经开始显现。

在上一次国企工人大规模下岗的1990年 代中期,正值全球经济体系迅猛扩张的繁荣时期,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产业转移(同时也意味着职业岗位的转移),使得中国国企下岗工人并连同不断涌入城市的农 民工被迅速消化。然而,本次经济危机就其本质乃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一次空前收缩。换言之,大规模产业转移和岗位转移如果不是出现回潮的话,起码已经暂时 被终结。国际劳工组织在2009128日发表报告预测:全球经济危机已经转化为就业危机。据他们估计:到2009年年底,全球将会失去5100万个工作机会,全球性的工作危机将会迅速恶化。在上个世纪90年 代中期,中国农民工和国企工人凭借他们超强的忍受能力在全球的就业竞争中为自己赢得了饭碗。但这次,他们可能不会那么幸运了。在奥巴马新政府最新提交的庞 大的经济刺激方案中,赫然写有:这些资金只能用于购买美国货。显然,这是要在危机中将最宝贵的工作机会留在国内。正如最近英国工人示威时的标语那样:把英 国的工作留给英国人。在这个意义上,今年春运如过江之鲫的农民工们,大多数购买的却是一张单程车票。因为,中国的PARTY暂时结束了。在全球危机的背景之中,任何指责贸易保护主义的言论在政治上都将是苍白的。保护本国人民的工作职位可能是每一个政府赢得合法性的第一要务。这就是说,本次的失业群体将面临比上一次失业潮远为严酷的全球职业竞争环境。

迄 今为止,恐怕只有某些患有乐观偏执症(这是中国某些经济学家独有的病症)的经济学家和官员,还对本次危机的时间和性质抱有幻想。在他们那里,危机将会像上 几次一样很快烟消云散。但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这次危机并不寻常。它不仅是陌生的,很可能也是长期的。全球资本主义不会死亡,但肯定面临痛苦的转型。如 此,如果不是有更好的运气的话,我们现在看到的中国失业危机可能就仅仅是它的一个微小部分。而它可能激起的社会危机也可能远远超过我们现在的想象。到目前 为止,我们看到的最为悲观的预测是由清华大学提供的,这个预测认为:如果经济衰退继续,在2009年,将有多达5000万农民工失去在城市的工作。

 

在中国的社会管制体系中,财政供养群体是政府施政的唯一工具。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这群人很难为危机所波及。不过,如果经济持续下滑进而导致财政危机的话,所谓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就临近了

 

从 逻辑上说,本次失业浪潮的规模以及它可能引发的社会危机的性质取决于本次经济衰退持续的时间和深度。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有丝毫的乐观。值得提醒的是,大 规模的失业可能与经济危机相互强化、相互激荡,从而将整个社会拖入一个不断下降的螺旋。其中道理非常简单:大规模的失业造成消费的萎缩,萎缩的消费和投资 进一步削减工作岗位。

不过,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失业显然不止于农民工和失业大学生们,而它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远远不止失业危机。在中国,经济危机激发社会危机的另外一些逻辑线索也应该引起充分的注意。首先进入我们视野的就是财政危机可能引发的问题。

20089月起,中国近十年来一路以超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出现急速跌落态势。到12月,当月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仅增长3.3%(其中中央财政收入下降同比下降15.5%),而在另外一面,财政支出却猛增30.8%。显而易见,随着经济危机的日益加深,中国的财政困境将进一步恶化。

在 中国,财政供养人口相当之大,他们涵盖医生、教师、新闻从业人员、公务员、军人等大部分中产阶级人口。在过往的几十年改革中,这些人口中的绝大部分是经济 增长的受益者。也基于这个原因,在引起社会危机的因素中,人们很少将他们纳入视野。然而,如果财政状况持续恶化,由这些群体引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并不小于 农民工群体。而作为这个社会主要的话语权力的拥有者,他们的抗议不仅更加具有政治性,也更加具有威慑性。早在上个世纪的经济低迷时期,因为财政拮据导致拖 欠基层教师甚至基层公务员工资的现象就已经屡见不鲜,而由此引发的各种抗议也堪称家常便饭。这种现象在后来的经济增长周期中似乎很快得到了缓和。不过,中 国新兴中产阶级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培育起来的乐观情绪,可能马上就要受到严峻的考验。如果在财政危机中所受到的挫折太过沉重,那么积蓄多年的相对剥夺感, 就可能演化为具有政治色彩的抗议活动。

事 实上,最近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进的一项所谓改革所激发的广泛愤怒,已经为这种危机做出了注脚。就在前不久,该部宣称: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 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这意味着,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将大幅降低。而其原因,则是财政已不堪负担。这个目前还停留在计 划上的改革激起普遍不满并不出乎意料,出乎意料的是,这种不满的程度。一位一直勤勤恳恳的中学老教师质问:这些政府部门难道不是故意在制造动乱吗?熟悉中 国话语的人都知道,这句话的潜台词相当具有对抗性。此项改革引发的后续反应,可作为观察中国财政供养人群在经济危机中如何发挥作用的一个窗口。

在 财政收入下降时期,薪水的拖欠、工作待遇及环境的恶化是普遍发生的现象,这都会成为引发危机的导火索。而那些自以为是的草率改革,更可能引爆这个群体因为 几十年来目睹腐败、不公而长期积蓄起来的变革要求。只要他们愿意或者觉得有必要,这个群体扩散社会危机的能力显然要远远超过其他群体,而一旦他们企图扩散 影响,社会危机就开始上升为更加普遍性的体制危机和政治危机。

媒 体高度发达的互联网时代,在危机扩散方面一个有趣现象值得提及,那就是社会事件的全球性感染。就目前所看到的情况,在今次全球危机中,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国 家幸免。无论三大发达经济体,还是一直被寄予厚望的新兴市场国家,都已经遭到危机的沉重打击。这种情况不仅是冷战结束之后所仅见,也是二战以来所仅见。可 以预计的是,社会危机并不是中国所独有,在某些国家,危机的程度甚至可能超过中国。不过,这并不值得庆幸,在一个新媒体时代,危机会以最快的速度相互传 染。如今,在俄罗斯,在欧洲,在美国,社会危机所引起的抗议行动已然升温。如果危机持续,它就可能成为中国中产群体的榜样。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这 种传染事实上得到过某种验证。

在中国的社会管制体系中,财政供养群体是政府施政的唯一工具。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这群人很难为危机所波及。不过,如果经济持续下滑进而导致财政危机的话,所谓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就临近了。直至目前,中国的财政看上去还相当令人羡慕,发债空间仍相当充分。然而,正如去年开始的经济下滑超出所有人预料一样,财政的下滑也完全可能超出人们预料。在这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特别值得观察。

在 经济危机期间,要政府花钱的地方会越来越多,而收入来源则会迅速萎缩,这就是经济危机时期财政上的一个令人苦恼的悖论。在中国这样的全能国家中,情况可能 尤其如此。在中国,由于政府在经济及社会中的绝对主导角色,政府对所有社会问题几乎担负无限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政府财政就必须为全部的社会问题买单。换 句话说,对所有社会问题,政府必须概括承受。如前所述,设若危机既深且长,社会问题频发,政府穷于应付,那么,滥发票子所引起的通胀形势必会与社会危机相 互激荡,从而蹈入一种新的恶性循环。

社 会危机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和什么样的规模出现,是我们无法预测的。一如我们无法预测金融危机一样。值得欣慰的是,中国政府在应对社会危机方面的态度最近似乎 发生了重要而积极的变化。在谈到今年可能增加的群体性事件时,中国一位重要的政府官员说:平时就要依照法律和政策处理好这些问题,避免这些矛盾的激化。他 进而强调:除非发生打砸抢烧等情况,原则上不能动用警力,并要向责任部门追究责任,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种种迹象表明:这已经成为处理社会危机事件的 正式官方政策。这当然是一个值得大加赞许的发展。然而,更加进取的态度则应是:通过体制的改革尽量从根源上化解社会危机。

(袁剑,《中国:奇迹的黄昏》作者)

 

《流民、游民与社会动荡》(《公民社会评论》第一辑)。已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定价:25元。邮购地址:北京市建国路万达广场93院3号楼703室北京天下公言文化传媒公司。联系人:吴英飒)

以下是目录:

封面故事:风雨流民图

三个奇特现象的解读——珠三角农民工观察(谭翊飞)
农民工大规模失业固然已成为当下的重大问题,但我们不会过于忧心,因为我们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我们更有足够的方式来面对可能最坏的结果;我们当然也不会盲目乐观,多年积累的社会矛盾在经济危机当下显得相当严峻,须在短期应对之策和长远治本之道中寻求平衡

回乡农民工搅动乡村政治(张英洪)
一个新的问题摆在村民面前:维权需要付出个人巨额成本,不维权则将眼睁睁地看着村民权益的巨大损害。张英南曾问道:国家能否建立好的制度以替代我们的个人维权?

天安门旁边的流民家园(姚 遥)
跟流民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张世和很满意。慈善做到了极致的时候,人都被感化了,形成一个团体,相互联在一起,谁都不忍心破坏,互相监督,甚至自己制定纪律和规则

别把农民工都看成不稳定因素——于建嵘访谈录(魏甫华)
一种颇流行的观点是失业农民工将引致中国社会巨大动荡。但于建嵘认为,这大多是人云亦云,不仅学术上不严谨,而且对农民工群体非常不公
切断流民与黑社会的通道刻不容缓——吕文举、杨鹏访谈录(杨子云)
如果政府把钱都拿走了,而政府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效率是很低的,那么失业群体自然就扩大了,高危人群总量就会开始膨胀。格局就变成:一个权力和财富急剧膨胀的政府,面对着日趋庞大、日趋边缘然后日趋危险的一个人群

公民社会才能把无根变有根——王学泰访谈录(杨子云)
有责任感的知识分子,有责任感的中国人,都应该正确对待暴力文化。枪杆子可以出政权,但枪杆子不能出文明,出文明需要继承,需要劳动、发明、创造

从近代湖湘政治透视“流民动乱循环”(十年砍柴)
朱元璋以牺牲社会的活力为代价,企图将一个个农民钉死在土地上,以此最大限度防止流民的 产生,更防止单个流民汇聚在一起。但历史的吊诡之处是,明朝后期,大明帝国具有历史上可能人数最多的流民人群,成为一个庞大的“流民帝国”,李自成、张献 忠和朱元璋一样,都是流民中涌现出来的精英

中国社会各失业阶层分析(袁  剑)
2009年将是经济危机到社会危机的转化年。至于它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和什么样的规模出现,则是我们无法预测的。一如我们无法预测金融危机一样。值得欣慰的是,中国政府在应对社会危机方面的态度最近似乎发生了重要而积极的变化

公民观察

美国经济衰退为何未引爆社会动荡?(黄晓闵)
英国和法国的罢工行动此起彼落,拉脱维亚、智利、希腊、保加利亚与冰岛等国也相继爆发大规模 示威抗议。全球各地职场的失业群体正快速增加,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变量。作为金融危机最大受害国的美国,据统计至今已损失360万个工作岗位,但整个 社会依旧波澜不惊。个中奥妙,耐人寻味

希腊骚乱:民主的悲剧还是荣耀?(王 乐)
民主最本质的特征是给国家这个“利维坦”带上了枷锁,并把打开枷锁唯一的钥匙交给了人民,让人 民有掌握自己命运的机会。民主还让反对派可以合法地质疑执政党的政策,让掌握着暴力机器的政府在手无寸铁的民众前屈服,让卡拉曼利斯不得不如履薄冰般处理 这场突如其来却又注定要来的骚乱

公民座标

四年一次,为民主充电——奥巴马就职典礼实录(贾西津)
民主不是个“做完了”就能享受果子的神木,即便民主授予的合法性也必须不断更新,经验而言,这种更新适于4-5年一次。美国实行了二百年民主,也必须不断温习,定期进行政权合法性更新,大选之后的就职典礼仪式,也是美国公民对自身民主的强化充电过程

公民真相

艰难的第三方——民间组织介入冲突调停(姚 遥)
妥协是灰色的,一派打倒另一派的时代过去了,凡事皆有规矩法度的时代还未到来,社会冲突面前,真正的公民,当是见坏就上,见好就收

一个老牌NGO的现代转型——以“自然之友”为例(方 园)
中国民间组织的生存环境一直比较艰难。虽然在汶川大地震中,很多民间组织以其卓越的工作走入了公众视野,但对民间组织管理能力的批评一直没有间断。它们如何在推动社会转型的同时,完成自身的转型,同样值得严重关注

瑕瑜并存的湖南公民社会(苏露锋)
最令人担忧的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民众,或因贪图小利而甘愿作“臣民”,或因担心风险而惮于做“公民”。即使一些敢于对官员和政策说“不”的民众,也没有完全走出传统的阴影

公民心情
第三只眼睛看大陆(陈诗宁)

公民地图
把记者挨打变成奔向自由的阶梯(笑 蜀)
幸福的广东电视观众(北 风)
历史太长,而生命太短(杨 渡)
一场街头冲突的心理分析(曾 颖)
住近地铁莲花路站(朱鸿召)

专题:政府的钱袋子是老百姓的牵挂
公民税权是宪政的基石(贺卫方)
众说纷纭话税收(赵国君 辑)
没有私产,就没有税收——茅于轼访谈录(赵国君)
揭开“税”的面纱(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
深度阅读:税收如何减损社会福利

公民阅读
NGO在社会变迁中的政治意义(林 猛)
法西斯的浪潮还会席卷我们吗——惊心品味电影《浪潮》(郝建)

公民文摘
从泰国到希腊受伤害的民主
法国社会运动向左转与“新反资本主义党”
马利的民众运动
南非:传统工运与新社运团体的对话
南非:种族隔离结束后的幻灭
逆流而上:社会运动在美国
菲律宾社会运动面临民主挑战
单极世界中的蓬勃社会运动
新的权力与新的抗衡权力
4月26日

艾未未的伍壹贰

  作者:艾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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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做一些个人的努力。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众人对类似事情的态度都是,先是期待,因为因得不到答案而郁闷,然后放弃,然后埋怨。然后就是觉得没有办法,我们的世界只能这样。这个时候,我想也许并不一定是这样,今天政府也是我们的一部分,我们也是政府的一部分;社会是我们的一部分,我们也是社会的一部分。每个人承担的,觉悟也好,意识也好,所作出的行动也好,都在表达我们希望社会是什么样的。至少你个人所希望的社会,在你个人行为当中是体现出来了。这件事是我不能容忍的,这件事这样发生是我不能允许的,我觉得如果我们的社会有人这样去做,有人去坚持,我们的社会会是一个比较健康的社会,事情会好办很多。不会是大家都在看,看政府的笑话之类,是作为旁观者。这是社会的一个问题。当然这会牵扯到一个理想的问题,通常我们说争取社会的民主,事实上争取民主我们已经不大谈了。十七大谈的是,我们需要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实际上是一种折中的说法,未必要民主的社会,但是科学的社会也可以。那么什么是科学的社会呢,我觉得,事实基础是第一步。因为所有的科学都是建立在对“真”的诉求上,“真”则是建立在一个对事实基础的认同上。所以我觉得,很好,我们未必要一个民主的社会,但是我们需要一个具有科学发展观的社会。科学的社会主义,只是十七大提出的一个最重要的思想,是“三个代表”以后最主要的一个思想。这个思想,我们顺着它说过去,是可能的。但是事实、真相、监督、信息公开、透明化这些都是逃不开的。这是任何一个社会发展的基础。这个基础是来自于政府的执政理念,执政理念是来自伦理和道德的规范。那么同样它要来自于全民的意识,这个意识包括问责、监督,我觉得两者都不可缺少。没有监督的政府是不可能有自觉的意识的,在全世界都是这样,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或者是中国。无论是什么样的政治意识形态,一个没有监督的政府必然是腐败的,必然是滥用权力的。这是我们做这件事的一个背景。
2、
他是谁,他是怎么样死的,他的年龄有多大。那么活着的记忆,是不是只有当这些信息存在时才是可能的。而不是说只有一到一万这样的数字。我认为这是一个起码的伦理问题。我们开始意识到我们必须找到这些人,了解到我们失去了什么。如果他们是我们的一部分的话,那么我们要知道我们失去了什么。然后才可能知道他们是怎么失去的,在哪里失去的,是由于什么原因失去的。
3、
维稳既不是一个政治理想,也不是法律概念,它是一个简单的家长式的说法,就像家长说“听话”、“不要闹”,但是他也不说为什么不要闹,也不问你到底是在闹什么。我想这是一种非常传统的、习惯性的做法,这种做法显然是要被这个时代淘汰的一种文化。因为真正“维稳”是对问题的发现和疏导,而不是对问题的遮掩和打压。那样是不可能“维稳”的,只会形成表面的秩序,但是实际上仍然是豆腐渣工程,是一种社会的豆腐渣工程,表面上抹得很光,但实际上是败絮其中。说塌就塌,一遇问题肯定出事,因为整个结构都是没有任何人会认同的。
4、
但我是不怕的,因为我们是公开的行动,我不希望别人对我们有神秘感。我们最神秘的可能是我们的伦理,而不是我们要做什么。我们的伦理很简单,生命是有价值的,我们要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他已经死去了。我们对死去的生命不认同的话,实际是对生的不尊重,实际上是对我们自身价值的一种贬低。
5、
如果什么人在这个问题上是有责任的,是要被追责的。我觉得,追责并不是非要受到惩罚,我对这个没兴趣。我的意思是说,追责是社会伦理的一种体现,它会告诉大家什么是可以的,什么是不可以的。追责同样是说,我们的社会不管付出多大代价,即使我们活着的每一个人都要付出代价的话,我们都要承担。因为这是我们的责任,因为由于我们的错误致使我们损失了这么多,我们愿意损失更多来挽回我们的错误。我觉得这是必要的,这是一个伦理问题,是一个人在任何一个政治理念下,任何社会条件下都应该拥有的一个权利。
6、
并不是我们站在道德的高度,我们站在道德的最底线。并不是说我们去审核别人、审查别人,而是说我们去看我们自己的勇气够不够,我们是不是能够面对我们自己的愿望和理想。并不是说这些事情都是可以轻松去谈的,不是,他们都付出了代价。他们要翻山越岭,他们要夜间在雨中行走,他们要受到别人的冷落或是误解,甚至是殴打。他们付出时间,获得的是几个人的名字,这些名字还会被人从他们的笔记本上撕掉,被人用马克笔涂改,认为他们是间谍,是藏独,或者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我觉得这都是我们必须付出的代价,因为我们的社会到目前就是这个水平。你可以说,这个水平可以,我认同这个水平。你也可以说,不可能,这有点原始,我们是有可能改变它的。
7、
对我们来说每天都是512。
8、
问责成为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日常经验,是成为更积极、更富有生命力的社会的一部分。没有这个条件,这个社会是不可能有所发展的。我们不能把责任都推在某一个人身上,或者某一个阶层身上,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每一个都应该承担。
9、
我觉得需要拯救的不是死者,而是生者的灵魂。当你发现你无法做出改变时也是很郁闷的。当你发现一个明显可以改善的方式一直没有出现,这是很郁闷的。但是同时因为你这样去做,从而去证明了一个生命是完整的。一个人的意识是决定于人类的意识状态的,每个人的价值观是我们今天这个社会一个共同的世界观。不管世界处于什么样的可能性下,个人的价值都是必需的。
10、
因为如果你不做,你就否认了很多价值。你是否能承担得了这种价值的缺失呢?你可以说,喔,我看到一个人受到别人攻击我不管,看到一个人倒下我不扶,看到要出危险我不说,那已经简单到这种程度了。这没什么好说的,不是可以商量的,或者说也不是因为有了某种成果我们才可以去做。做,已经是结果,坚持你的所想,就已经是结果。
11、
我毕竟不是要做一个人的典范。我不想说我是有规矩的人,我只想说我是有态度的人,我是有意图的人。
12、
最早我做艺术是对权力的一种回避。我们生长在一个权力非常绝对的年代,没有人敢碰。所有碰过权力的人全部都死了。可以说是大面积的伤亡,不要说是碰,你可以看到只是不留神的撞到都会出问题。政治是一块巨大的、残酷的、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人们只是希望躲得越远越好。从事艺术是一个理由,是一个可能性。后来去了美国,对另外一种社会的价值观,个人和权利的关系,包括冷战后所形成的世界关系,逐渐有了不同角度的认识,逐渐认识到维护个人的权利,维护个人情感的基础是任何一个人或是社会所必须,否则这个社会是没法存在的。
13、
我认识到的现实是一个永远不能走到尽头的隧道,可能是再不会天亮的夜晚。人性也可以是完全没有善意、同情、怜悯、正义的人性。可能会长期这样,也可能永久这样。这是我童年的认识。
14、
我没有目的,我也不希望拿到一个学位,我也不希望在美国拿到身份,我也不希望建立一个中产阶级的价值观,财富或者稳定的基础。这些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
15、
如果说艺术家应该算是人类神经比较敏感的一部分,或者说是眼光比较犀利的一部分的话,那他不可能不看到人类的痛苦和绝望之处。在这些问题上如果无所表达的话,我很怀疑他的道德状态。我完全不认为艺术是一种美化生活、装饰生活的需求,我认为艺术必然是唤起人民良知和自我价值的审定、判断的一种可能性。
16、
我相信在一个比较可以让人生存的社会里,每一个人都应该可以涉及政治。每个人都应该触及不可触及的领域。每一个都应该活得更加天真一些。我们不需要高深的政治和神秘的政治,我们不需要这些排除普通人情感和普通人判断的政治。这是民主政治和极权政治的区别。
17、
为什么在有些社会了,政治家会变得如此重要?必须要全民来欢呼,要检阅三军,在另外一个国家政治家走着路上班,他们到一个有意思的市场去买菜。
18、
跟你玩的人在偷牌在作弊,在做各种手段,那你还玩什么玩?
19、
在用更科学或者更富有伦理标准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群体利益的时候,知识才有价值。我们看到什么人在什么时候运用了这种价值呢?你翻一翻我们的历史。有几个人曾经用他知识的身份维护过公众的价值?我觉得他们也没运用知识分子的身份,他们很谄媚,只是马屁精。这些人挺多的,只是想混饭吃。因为知识本身不是一个意识形态的范畴。它更是和理性、科学这样的判断联系在一起的。
20、
公民教员我做不了,我只是在做自我教育。我希望我的行为和我的做法为大家提供一个借鉴,大家可以认为我这个人很无知、很不安分或者很无聊或者很想出名,也可以认为这个人做这件事也许有意义,或者说我们会产生某种信任,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去做。做和说是不一样的。做事可以很清晰的,有清晰的意图也有清晰的结果。
21、
我觉得任何一个维权的人,都是维护了别人利益的人。
22、
中国在什么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国”?这是一个在中国始终是可被讨论的问题。所以,我认为谈中国高兴不高兴都是为时过早的事情。
4月25日

艾晓明:公布调查结果 公祭遇难学生

 

公布调查结果 公祭遇难学生

——政府应该发布有关震区每一所校舍垮塌学校

建筑质量调查报告并公祭遇难学生

 

                 艾晓明

 

今年414日,国新办发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保障,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这一行动包括“高质量地恢复、重建中小学校”以及“尊重遇难者,对地震中遇难和失踪人员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布。”

我对国家人权行动中这些庄严的承诺充满期待,我认为,去年5·12大地震发生之后,面对大量校舍倒塌、成千上万儿童遇难,国务院以及中央政府表现出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震区多次亲临垮塌学校,包括北川县北川中学、都江堰新建小学、聚源中学、青川县木鱼中学等;对学校建筑质量存在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是第一现场的目击证人。也正因为如此,媒体向全国人民一而再、再而三地传达出这样的信息:第一、国家已经派出专家,对垮塌学校的建筑质量进行调查;第二、对于倒塌校舍背后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将从严查处,决不姑息;第三、会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待。

5·12地震过去即将一周年,人们遗憾地看到,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一份有关灾区垮塌学校建筑质量的专家调查报告得到公布;公众不仅难以查询到某一学校垮塌原因的详细信息和鉴定结论,而且也不了解这一调查过程到底持续了多久、经过了怎样的程序、是由哪些单位以及责任人实施的。

5·12地震中校舍倒塌,学生遇难,这场景惨绝人寰,是中华民族在2008年经历的一场大悲剧,经由电视画面的直播,令所有人刻骨铭心,至哀至痛。为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为给灾区校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为避免悲剧的重演,公布每一个垮塌学校的调查结果,至关重要;它是给所有遇难学生亡灵的一个交代,是对遇难学生家长内心创痛的舒解(甚至有可能预防如董玉飞、冯翔等家长不堪丧子之痛而自杀这类震亡次生灾害),它更是一个警示:中国将切实杜绝、永远杜绝校舍建设的豆腐渣工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郑重要求,有关部门公布以下信息:

第一,政府各部门一共派出了多少专家去灾区调查垮塌校舍的建筑质量?

第二,这些专家来自哪些部门?例如,每所垮塌学校的专家组是由哪些部门、哪些专家组成的?

第三,这些专家在具体工作的垮塌学校考察了几天?全部调查过程为多少工作日?

第四,调查结果是什么?具体到每所垮塌学校,其导致垮塌的原因是什么、与地震烈度、建筑结构、质量是什么关系?

提出这些问题的依据如下——

第一,据报道,地震开始后不久,国家和四川省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700多位专家,对震后的房屋损毁进行全面调查,其中对学校的垮塌调查被列为重中之重。建设部高层官员于528探视了从灾区回来的专家,听取汇报后,为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即将派遣的第二批专家主要任务是对倒塌房屋进行科学鉴定。到200894,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主任马宗晋院士在国新办答记者问时说:建设部门专门派出了两千多位专家到灾区进行考察。仅建设部一个部门就派了这么多专家去考察,可以说,这个调研工作有广泛的专家参与的;那么,作为公民,我们有权利要求政府,敦促这两千多位专家,对他们所调研的每所学校其垮塌原因做出具体解释。

第二,人们也看到,四川地方媒体数家报纸在2008625同一天登出了同样内容的报道,标题为 《地震是毁房罪魁 幸存者应理性看未来》, 对于校舍垮塌的原因,这是一篇定调文章,代表了政府部门认同的结论性意见。然而,出席624日由成都市社科院召开的地震灾害与房屋建筑安全研讨会的只有二十余位专家,除去其中的地震学、法学专家外,建筑学专家不足二十人。那么,这二十人的意见足以代表建设部门派出的两千多位专家吗?他们的意见,能够作为这次垮塌学校建筑质量的结论性意见吗?如果可以的话,他们的代表性是如何产生的、经历了什么样的程序呢?

第三, 就在这次关键性的研讨会召开的一天之前,即623,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駇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一切结论要产生于调查研究之后。这次地震造成学校垮塌,原因是比较复杂的,但我想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学校在设计或者施工当中存在着违法问题,一定会依法作出处理。对背后涉及到的贪污贿赂问题,我们也将严惩不贷。”如果四川方面明显已有专家结论,为什么没有及时向中央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而在之后94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主任马宗晋院士就有关校舍垮塌对记者的回答依然是:“我们还在仔细地思考和调查这个问题。调查的目的,就是想要在重新建设学校,以及其他公益性的建筑,应当提高我们对它的认识。”那也就是说,直到地震发生的三个多月之后,调查也并没有结束。那么,对每所学校垮塌教学楼的调查究竟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呢?一共持续了多久?所有的调查报告,打算何时公布于众呢?

近期在艾未未先生发起的公民调查网上,我看到《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关于遇难伤残学生家长上访反映问题的解答意见》,其中,就家长们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教学楼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要求进行鉴定”,政府部门做出的解答是这样的——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省政府书面邀请了清华大学建筑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以及省内的一些权威部门,对地震灾区的一些学校和其他重要设施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研究,调查分析后的结论性意见是:这次5.12汶川特大地震,地震级别高,强度大,是造成学校受损和其他一些设施受损的主要和最重要的原因,地震灾害带来的实际破坏烈度普遍大于当时所有灾区学校设防烈度的12度。根据专家测定,北川地震烈度高达11烈度强,超过了当时建筑设防7度以上5度,破坏程度可想而知。

由于有些设施的地理位置不一样,地震在不同地区的作用方式不一样,一些学校、医院和公共文化设施受损程度不一样,但是科学研究部门和权威部门的结论意见是一致的:地震是造成这次灾害,包括学校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工矿企业等受损最主要的原因。为此,四川省建设厅已有明确规定,对“5.12地震垮塌房屋一律不进行质量鉴定,只对未垮塌的房屋进行可以使用不能使用加固使用等鉴定。

看到最后两行,我大吃一惊,冒出一身冷汗。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政府以及四川省政府官员对外发布消息时一致说,垮塌校舍的情况正在经历调查;但从未对外发布说:“对‘5.12’地震垮塌房屋一律不进行质量鉴定,”那么,这里说的四川省建设厅的这一“不鉴定”的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发布和实施的?它是否经过国务院、建设部、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预防腐败局等一系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来说,不鉴定意味着什么?是指调查结束已有结论、还是不必调查、不做结论?如果调查已有结论,为什么一直未向公众公示,并接受公众的讨论和质询呢?

值得注意的还有,上面说到的“一些权威部门”,对地震灾区的“一些学校和其他重要设施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研究”;我要问的是,仅仅对“一些学校”受损情况的调查,是否能说明所有学校受损情况和原因?换句话说,对“一些学校”建筑质量的调查意见,如何能适用所有学校垮塌建筑?

提出上述问题的原因还在于,地震部门目前已经公开了5·12大地震的烈度图,而四川全省的垮塌学校分布,并非都集中在地震烈度最高的地区;更不必说,即使在垮塌学校内,同样有屹立不倒的校舍。这表明,每栋教学楼倒塌原因是不一样的,即使都和地震有关,也不能一概而论。仅以什邡市部分垮塌校舍的情况为例,根据《财经》记者报道:“此次地震中发生垮塌的红白小学教学楼、蓥华仁和小学教学楼均为市教育局计财股自行找人设计;湔氐中学使用的是通用图,具体哪一套图纸不详;由于上述教学楼均系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工程,教育系统为节约经费,均未作地质勘查。”

这里的“未作地质勘察”,任何一个略有建筑学训练的专业工作者都知道,后果何其严重。在完全不考虑地质条件的情况下建房,它与校舍倒塌的结果是什么关系?它与进行了地质勘察的校舍建筑,可以不加区别吗?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混淆是非,灾后重建如何确保实施《国家建筑管理条例》之“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我希望公布每一所发生了教学楼垮塌(包括学生宿舍楼垮塌)的学校其建筑质量调查报告。为什么呢?让我以前述北川县县委县政府文件为例。在这份给遇难学生家长的解答里,引述的答复与家长所提问题明显是有出入的——

答复里说的是:专家们对“地震灾区的一些学校”的“调查分析结论性意见”;但是,请注意,北川家长所要求的不是地震其他灾区、不是这些地区的“一些学校”,也不是其他任何学校,而是对北川中学垮塌教学楼进行质量鉴定。毋庸置疑,北川震害严重;由此可以推论,北川中学的垮塌教学楼,纯粹是由地震引起,其中不存在任何有关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的问题;但是,假设与推测不能代替事实,也不等同于调查结果。惟有公开、公正和科学的调查研究,上述推测才能得到论证,形成有科学价值的结论,并且产生公信力。

然而,根据这份文件的回答,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可能隐藏着一个我不敢相信的、危险的、甚至是爆炸性的结论:北川中学的垮塌教学楼,没有经过任何建筑专家的质量鉴定!并且,根据四川省建设厅“不鉴定”的规定,它也不可能再得到质量鉴定!我接下来的一个推论是,建设部派出两千专家到四川调查房屋倒塌,居然没有一位专家去过北川中学做鉴定?!如果连北川中学这个造成了一千三百多学生遇难的特大校舍垮塌个案都没有得到调研,专家们“地震是毁房罪魁”的结论,究竟是怎么得出来的?

目睹北川中学垮塌悲剧,四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林强在去年的523上书四川省委宣传部及2008奥运火炬传递四川组委会,请求转让其火炬手及观摩北京奥运会资格;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他说:“时至今日,我们还没有积极对校舍倒塌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还没有积极对悲剧责任主动调查取证,更没有积极对死难者家属道歉”……“孩子们的亡灵需要一个说法,家长和整个社会期待一个说法。”

时间过去了整整11个月,5·12周年祭即将来临。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已经公布实施的今天,在垮塌校舍建筑质量开始调查即将一周年之际,我想重申林强的观点,真相比荣誉更珍贵。不久前,什邡市政府提出,将要在511日发起“地震宝宝抓周祈福活动”,同时倡议成立“国际受灾儿童纪念日”。响应这一倡议,并且,和这一倡议更为契合的活动应该是,在这一天,公布每一所有垮塌校舍学校的建筑质量调查报告,并公祭遇难学生。

 

                  2009年5月23

 

4月17日

練乙錚:是人權承諾還是黨棍謊言?

信報財經新聞 | 2009-04-17
香島論叢| By 練乙錚


是人權承諾還是黨棍謊言?
 

  到底北京本周一發表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 2010年)》是否只是一份寫給外國人看、務求塞住西方人權團體批評之聲的鬥爭工具,很難說;如果大家看看這個計劃是什麼單位免責制定的,一定不會感到樂 觀。文件說,參與制定的政府機關一共五十三個,此外,還有起碼九所大學或研究機構的學者,組成專家小組參與起草;在過程中,還有二十多個專業團體和基金會 如中國法學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扶貧基金會等提供意見,整個工作似乎相當認真。不過,牽頭單位卻是:國務院新聞辦和外交部。這兩個都是外事單位,本 身不懂人權,只曉從「國際鬥爭」角度理解問題。不僅如此,文件還說明,整個計劃的執行、監督與評估工作,也是由這兩個外事單位負責。人權據說是不容外人說 三道四的內政,怎麼這個行動計劃是由兩個外事單位主導的呢?如此安排,給人的感覺是又假又蠢。打個譬喻,特區政府為捍衞香港金融界聲譽,安排旅發局負責調 查雷曼事件的監管疏忽並撰寫報告;這樣泡製出來的東西,在國際上能有多少公信力?儘管如此,筆者還是願意對上述人權行動計劃作善意解讀。計劃堂皇冠冕,在 眾目睽睽之下,總不能百分百是假,加上體制內外有心人幫着推一把,如此「裏應外合」,計劃對中國人權事業還是有幫助的。

  平情而論,無論 主觀目的是什麼,文件的確寫得相當得體,語調溫和,一句極左說話都沒有,五個部分,面面俱圓。頭三個部分,第一個講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第二個講公民權 利和政治權利,第三個講弱勢社群保障;除了在政治權利那部分未提思想自由之外,若都實行一半,敢說也能抵擋所有國際人權批評。跟着的第四部分講人權教育, 更是好到不得了,不僅要求全國各大、中、小學教育「逐步增加法律和人權方面的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權利意識,樹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 理念」,還「倡導教師與學生的民主平等、積極互動關係,鼓勵學生參與班級與學校的民主管理,讓學生在一種平等、民主關係的體驗和實踐中,增強民主、法治、 人權意識。」在高級中學,「要系統開展有關中國憲法『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教育和國際人權知識的教育」。在高等院校,要「向本科生開設人權公共選修課, 向法學專業本科生開設人權法課程」,還要「選取若干高等院校作為人權教育及培訓基地」。此外,還「特別針對公安、檢察院、法院、監獄、城管等特定執法機構 和人員作人權教育」……。總之,它比香港的灌輸式公民愛國教育先進,比西方所有發達國的人權教育有過而無不及。說句公道話,這些美好諾言不都是假大空,筆 者留意到,北京大學法學院人權與人道法研究中心早在九七年便成立了,並於○四年起,與瑞典隆德大學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合辦人權法碩士課程,至○七年 底,已有六十名學生畢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俊勝月前對司法系統人員講話、攻擊法律界有人「大做『人權』文章」之後,筆者擔心這個人權專業搞不下去,但 《人權行動計劃》出台,北大有這個保護傘,形勢也許不一樣。

  《計劃》第五部分講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和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特別提 到中國已經簽署、但未由人大通過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聲言將繼續進行有關的「立法、司法、行政改革,使國內法更好地與公約規定相銜 接,為盡早批約創造條件」。聯繫上述中國從《憲法》到《計劃》都不提人民有思想自由特別是政治思想自由,此部分大有問題,到頭來很可能落空。上述聯合國公 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第十九條又指出:「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 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在左派領導人如吳邦國、賈慶林、王俊勝等的控制 下,思想自由對大陸人民來說,遙不可及。西諺有云:狗搖尾巴,尾巴不搖狗;熱衷推動人權的國內人士,如果想借助《計劃》爭取思想自由及公開表達思想的自 由,無異以尾巴搖狗。

  在中國,黨高於政府,中宣部是黨的機器,國務院調動不了,正如川震時溫總沒有「印把子」調動不了直屬黨的解放軍一 樣;對人權觀念的宣傳,中宣部不同意便不能動。過去經驗顯示,國務院裏幹實事的人比較多,「霸着毛坑不拉矢」的,多是手中掌權的黨棍。在西方,與人權對立 的是政府權,在中國,則主要是黨權。一份寫得十分得體的人權行動綱領,最終可能無聲無色,既幫不了大陸人民,也騙不了外國批評者。是否如此,筆者疑中留 情,聽其言、觀其行。

1月3日

徐友渔: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

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
 
作者:徐友渔

12月29日下午,我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谈零八宪章的事。他首先问我是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然后问我为什么要在上面签名,我回答说,我看了宪章的内容,觉得不错,符合现行宪法精神,与中国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宣言、公约一致,我签名是在履行得到宪法保障的权利。他说,零八宪章违反了现行宪法和法律,我直截了当地呵斥:"胡说八道!我可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人辩论这个问题。"我问他看过这个宪章没有,他说没有,我说,那你应该先看看再作自己的判断,不要跟着上面瞎说。他要求,不能在宪章上签名,如果已经签了,要声明退出,我说绝无可能退出。

过了两天,有朋友告诉我,上面已经对零八宪章作出定性,说是国内敌对势力勾结海外民运的活动,图谋颠覆政权。这些天来,不断有消息称,全国各地都有签名者被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传唤。

这样的定性和罪名是荒谬的,但在中国并不新鲜。虽然这种指控在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脚,不值一驳,但考虑到当局已经用这种口实对签名者施压,极有可能用这样的罪名对刘晓波定罪,我还是要从法理的角度说明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为什么签名是合法的,而威胁、阻止和镇压是非法的。

当我面临一份零八宪章的草案并被请求签名支持时,我做的第一件事是阅读文本,我以下列标准衡量、判断:一、它是否符合我的价值观,即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符合人类文明的公认准则;二、它是否与中国现行宪法的精神和条文一致,与中国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宣言、公约一致,与中国已经承诺的国际义务一致;三、它是否有即刻提倡的当下必要性。

我在零八宪章上签了名,这是一个公民理性的、负责的决定,这个决定一旦作出,任何威胁、警告、惩罚都不能改变,不论它们表现为赤裸裸的暴力,还是以国家和法律的名义。

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合法性无可质疑地有宪法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以"零八宪章"这样的言说形式表达自己的价值立场、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建言、对未来的期盼,正是在运用宪法保障的正当权利。

在中国,历来有一种违宪地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借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手法,如果在言论、文本中挑不出毛病,就说背后另有图谋和用心,毛泽东"反右"时"天下大乱、取而代之"的说法就是典型例证,但这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种主观臆想或蓄意诬陷缺乏法律上有效的证据。

显而易见,判断人们在宪章、宣言、呼吁、公开信等等文件上签名是否合法的唯一根据是文本的内容,签名者必须,也只需要对文本负责。从言论自由的原则出发可知,这类签名天然就是合法的,言论涉嫌犯罪只发生在极少数例外情况,即言论涉及煽动以暴力推翻现存的政府或社会制度,危及国家或公共安全等,必须注意,这样的危害必须是直接的、清晰可见的,而不是七弯八拐、间接又见接地"分析"和"推论"出来的。

只对文本负责,意味着签名是否合法与签名组织者和其他签名者的身份、背景无关,与他们在其他场合表明的观点、活动无关,也与掌权者是否喜欢无关。而我们历来熟悉的做法是,先把签名活动的组织者或其他一些签名者抹黑,从而把整个签名活动抹黑,达到吓退其他人的目的。通常的口实是"有组织"、"有预谋"、"有海外背景",但拿不出证据。其实,从法理上严格说来,"有组织"、"有预谋"、"有海外背景"等等只是政治宣传的说辞,它们并不等同于非法,需要其他过硬的证据,才能证实"有组织"、"有预谋 "、"有海外背景"的活动也是非法活动。法治社会中,不能靠虚声恫吓定罪。

很长时间以来,一种吓唬人的方法是,任何事情只要弄得和国内或海外"民运份子"沾边,似乎其非法性就不证自明。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看,这种靠名称或标签定罪的手法极其可笑。我们不必说海外呼应零八宪章的人士以余英时先生领衔,而余先生是享誉全球的华人学者。我们需要辨析的是,不论"民运份子"是带褒义还是贬义的称谓,他们是不是合法公民,他们有没有权利与其他公民一道表达共同的观点?在我的心目中,刘晓波是文学博士、学者,如果他本人不反对,称他为"民运份子"也可以,但是,"民运份子"并不天然就是"敌对势力"。再说了,把格外关注中国民主前途的人说成是敌对势力,除了说明自己的立场是反民主的以外,不说明任何问题。

在一个法治国家,判断合法还是非法,唯一的根据是宪法和法律,以及该国认可的国际公约,撇开这些标准,另行发明一个"民运份子"的标签作为是否合法的根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宪行为。

最后,聚焦到核心问题,称零八宪章的签名者"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有什么法理上的根据?零八宪章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文字包含有图谋"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零八宪章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文字的内容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可以等同于"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

零八宪章在表达了自己的价值立场和政治诉求之后,在结语中总结自己的意图和要求时说,"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请问,这是非法的吗,这是在煽动在"颠覆国家政权"吗?这是在和执政党不时许诺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对着干吗?

 我要问那些滥加罪名的人:重申宪法、《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载明的人权和公民权,就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你们把这个国家政权的性质看成是什么,这就是你们的价值观和政治立场吗?

因为零八宪章而拘押刘晓波是非法的,传讯和恐吓众多签名者是非法的,一经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其非法性显而易见。而诬称或定性零八宪章非法,则找不到任何法理依据。目前严重的、大规模的非法行为不会因为行动由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员实施,不会由于使用了国家的名义而改变性质。

这是一场合法与非法的较量,有人在明目张胆地侵犯、践踏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从而违反宪法。

这是一场真正的爱国者与反对国家的人的较量,有人想把中国的合法公民变成唯唯诺诺、俯首帖耳的臣民,妄图强加给他们可怕的、莫须有的罪名,有人要把祖国忠诚的儿女打成国家的敌人。

 
零八宪章的合法性不言而喻,其遭遇雄辩地证明了它的必要性和意义。

徐友渔,1977届四川师范大学数学系本科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哲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曾在牛津大学、哈佛大学等作访问学者,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和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任客座教授。发表《"哥白尼式"的革命》、《形形色色的造反》、《告别20世纪》、《不懈的精神追求》等著作10余部。

 
——《纵览中国》首发 ——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刊登日期: Friday, January 02, 2009

12月30日

人口议题



      原本安排了两篇社论,一篇非议结石宝宝赔偿就像打发叫花子,敷衍了事,虽然很技术化分析,不出其然被撤下;现在见报的社论谈广东人口大省议题"研判人口大省形势,广东亟需积极人口政策  ",暴露了我们肚子没有货色,心虚的一面。

    其实人口问题,最关键的就是人口结构问题。人口多或少都不是关键,如何根据人口年龄或性别结构现状,未雨绸缪出台社会政策,才是政府必须认真权衡的问题。在讨论社论写作时候,对于这一点的认识还是很模糊,学理上的论述支撑匮乏。

     更为遗憾的一点,交版后我才真正想到:广东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论人口政策必然会延伸到社会保障、移民福利等话题,这都是广东作为中国一个省份难以真正独立施政、承担的任务。就这一点而言,何来"积极的人口政策"呢?囧……

     不过,总能找到自我安慰的话语体系,社论最大功效,不过是制造、引导新闻议题,唤醒人们对于某些社会议题的关注。人口议题,我两年前就开始接触了,现在该是到了积极社会引导的时候了。
12月25日

冉云飞:平安夜不平安


平安夜不平安

作者:冉云飞

临时博客地址:http://ranyunfei.blog.sohu.com/

朋友们都知道了,平安夜不平安,但并不是天塌下来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17:47分接老罗打来的"沉痛"和谐电话时,我与令狐补充、约翰正在一起吃火锅、喝酒,顺便告知他们这事,继续喝酒,然后去大石东路参加王怡们团 契秋雨之福所做的圣诞晚会。晚会上令人感动的歌曲不少,尤其令人感动的是十几位遵道镇马跪村、北川景家山的基督徒,他们是灾民,是受难者,更是蒙福者。 

当王怡带来秋雨之福团契领祷时,说到为中国祈祷为灾区祈祷为每一个今晚不平安的人祈祷,为当政执掌权柄者祈祷时,我十分感动。是的,对执权柄者不必 仇恨,他们需要怜悯,他们值得同情。在2009年到来之际,在艰难世事,让我们有更多的爱与和解。我不是基督徒,但我衷心感动爱的力量。 

自从被博客被"和谐",到今天早上,接到几十条短信、百多封信,大家的问候、关心让我非常感动,连平日里那些从不表达者都不吝表达,让我感到你们的 支持与力量。在这里我就不一一具名罗列了,但你们应该知道我对你们的感动,难以言宣。我要特别感谢老罗,他的坚持与不屈,在我这样还算有点勇气的人都是不 可想像的。牛博承受了太多的重量和压力,而我的文章给他们带来了不少麻烦,在此我要深深致歉,并永远铭记牛博网站为中国所做的一切。 

2008年封了五个博客,还有一个半残废(1510要审核,且随时有文章发不出来),但我要感谢这些开博客的网站,或短或长,都给他们带来麻烦,以 前有所抱怨,现在我只想说,我感谢你们。在天涯开了两年零八个月,在凯迪开三天,在网易开一个月,在soho小报开三个月,在1510年开了十个月,在牛 博开了七个月,在此感谢众网站的支持。封我三个主要博客的时间,都比较有纪念意义,特此说一下。天涯封博是2月5日,大年三十前夜;SOHO小报是5月 11日,大地震的前一天;牛博查封是平安夜,都相当有纪念意义,感谢这些令人不忘的时间。我开博客,点击率、名声这些小小的"附属品",当然也可以偶尔满 足一下我的虚荣心,但我开博客的确旨意不在此,我也不必在此多解释。 

约翰这个"打折扣的白求恩"(令狐补充语),是个七年前来到中国还一句汉语都不会的加拿大人,但现在汉语已是相当流利,他翻译了不少中国关于民主自 由的文章给诸种媒体,也翻译过我的博客文章。今年2月,我在北风的酒吧里认识他,他说,我叫约翰,我翻译过你关于右派的演讲文章。没想到今天平安夜能在成 都一起度过。这个"打折的白求恩"有个逆向行动的"野心",正考虑要申请中国藉,让中国变成一个美好国家而努力。我问他为什么想入藉中国,他说,当我要批 评中国政府时,免得那些人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看嘛,我也是中国人噻。多好的约翰同志,虽不像白求恩那样被神化得完美,但却也是认死理的家伙,是个 地道的理想主义者。但他入藉中国,第一个令他郁闷的问题来了,一切申请都要明年六月份以后才批,"可爱"的官方已经杯弓蛇影到了什么地步。想到这里,我给 约翰敬酒的时候说,来,我们同情他们。 

目前主博客的地址暂没有定下来,先在各处多发几个,定下来后,我会转告朋友们。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灾后重建,想起他们第一个春节如何过,想到许多 还没有得到救助的人们,不禁黯然神伤,所以我们要努力。请大家继续提供诸种你们所看的新闻信息,以便我作评论之用。请大家用爱心为我们生存的土地努力,我 会继续"日拱一卒,不期速成"地写下去,为大家提供一种我观察问题的角度,做一个提供信息,引发思考的"义工"。我绝不以正确自居,你看了我的言论,你还 是相信官方,相信人民日报相信新华社,OK,没有关系,我并不气馁,我依然会执著地提供我思考问题的角度,因为我不惧怕与任何言论在自由平等的机会下,长 期竞争。我需要的是同等竞争的平台,而非一写出来,就被读者认为是正确的。读者对我的指陈乃至谩骂,我都看认真看过,有的没有,一时没时间,二是觉得价值 不大,三是认为只要长期看我博客,就能够释然,所以不必多解释。 

2009年前路漫漫,但我们都期待平安。 

(2008年12月25日圣诞节8:06分于成都)

12月13日

Fwd: 2009 Spring Jefferson Fellowships

Dear Friends of the Jefferson Fellowships:

We are pleased to announce that the East-West Center is accepting applications for the Spring 2009 Jefferson Fellowships for journalists, which will focus on "The Impact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in Asia." Below is a summary of the program.

The application deadline is Wednesday, January 21, 2009.

This important program will provide 12 U.S. and Asia Pacific journalists with an opportunity to explore the long and short term impacts of the current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through one week of dialogue at the East-West Center in Honolulu followed by visits to Japan, China and Hong Kong.

For full announcement and application materials, please visit our website at: www.eastwestcenter.org/jefferson.

Please share this information with your newsrooms, editors, news directors, professional media organizations and any journalists who might be interested, and please urge them to apply.

With best wishes and warm aloha,

Susan Kreifels
Media Programs Coordinator
East-West Center
 
Spring 2009 Jefferson Fellowships for Journalists
Dates: May 9-31, 2009
Theme: The Impact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in Asia
Travel Destinations: All Fellows will travel together to Honolulu, Hawaii; Tokyo, Japan; and Guangzhou, Shenzhen, and Hong Kong SAR, China.

Who Can Apply: Working print, broadcast, and on-line journalists in the United States, Asia and the Pacific Islands. At least five years of experience preferred. Program will include a total of 12 journalists, approximately 5 from the U.S. and 7 from Asia and the Pacific Islands.

Application Deadline: Wednesday, January 21, 2009
Funding: Airfare, lodging, per diem and most other program expenses are provided through a grant from The Freeman Foundation.

For full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gram and how to apply: See http://www.eastwestcenter.org/jefferson

Contacts: Send applications and questions by email to jefferson@eastwestcenter.org or fax at (808) 944-7600. For phone inquiries, please contact Ann Hartman, Jefferson Fellowships Coordinator at (808) 944-7619.


12月12日

哈维尔:论《七·七宪章》的意义

              [捷克]哈维尔著

  从《七·七宪章》兴起到现在,有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答,那就是:它的冒险活动到底有没有实际的社会效果。换句话说,它的存在到底有没有意义。

  在《七·七宪章》诞生十周年之际,自然我们要重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即便是旧话重提,产生不了新义,这种反思也是有益的。我们不能忽视这个问题,因为它牵涉到"宪章"的性质。"宪章"本身也一直在反省这个问题,并就此不断地进行着严肃的探索。

   华沙条约国的联军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后,那些曾被公开斥为非人性的东西,那些人们发誓决不让它们卷土重来的东西又很快死灰复燃了,并不受任何阻碍,堂而皇 之地登上了大雅之堂。人们居然那么快地容忍了一切,不久便对一切熟视无睹了。这次社会的突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使捷克斯洛伐克整个社会陷入了深深的麻 木状态之中。面对重新确立的极权体制,大多数人放弃了自己的努力,不再关心国家大事,逃避现实,钻入自我的圈子。人们不再相信公民的意见或公开的对抗有什 么作用。为了证明这一点,法庭对那些持不同政见、提出异议的人进行严厉的制裁。社会涣散成一盘散沙。自由的思想和创作陷入了自我的圈子,从中寻找隐蔽所。 公民的自由组合、交流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现在却被禁止了。全国上下笼罩着一种死气沉沉的气氛。一切向钱看的生活充斥着整个社会。人们觉得在政治上 受了欺骗,被玩弄了,因此对政治避而远之。对一切政治思想都感到厌倦。他们每天都能亲身体验到在冠冕堂皇的词句下掩盖着多么苍白的事实。不久前还是强大的 团结力量崩溃了。人们变得自私起来,到处都笼罩着恐惧。人们被迫对生活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表面上顺从,内心里却什么也不相信。

  这不仅仅是政治危机,这是一种道德危机。

   人们对"宪章"的作用提出质疑,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宪章"要求与当权者对话,却遭到拒绝。当局对"宪章"提出的要求不予理会,将它的建议束之高阁,而 且把"宪章"定性为"颓废"派团伙,并移交警察机关处置。不仅如此,社会也没有弄清它是怎么回事,因此它的成员没有增加。没有任何有影响的社会力量站在" 宪章"一边,舆论界也没有谁对它表示同情或支持。相反,人们设法与"宪章"保持距离, 害怕与它发生牵连; 有些人甚至对它根本不表示什么兴趣。这样看来"宪章"还有什么成绩可言呢?它所做的一切起到改良现状的作用了吗?上述事实难道不意味着它的失败吗? 我认为,如果不首先弄清楚"宪章"产生的时代背景、"宪章"的性质,也就是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它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它希望把什么输入到社 会中去等等这些问题,是很难回答"宪章"是否具有真实的社会效果这一问题的。正如我们衡量事物,没有尺度或选用的标准不正确,那么是得不出答案,或得不出 正确答案的。我们不能用"千克"去衡量长度,也不能用"米"来表示重量。同样,不搞清有关"宪章"的一些基本问题,就去评价它的作用,也是得不出正确答案 的。

  强调自身行为道德水平是有些犯忌讳的。人们会将你想像为一个盲目自大的人,认为你不知天高地厚。 然而遗憾的是, 事实要求我们,为追求真理,必须搞清楚"宪章"活动的道德基础。否则我们就不能确定"宪章"究竟在什么范围内产生影响。因此,我别无选择,只好冒天下之大 不韪了。

  "宪章"不是因为它是制定一种纲领去反对另外一种纲领或意识形态而产生的。它无意成为一支与执政党竞争、抗衡的政治力 量。它也并不标榜自己比执政者更高明。它的签署者中虽然有些前政治家,其中一些人至今仍从事政治活动,某些人也许会利用"宪章"活动提供的这样那样的机会 去争取扮演政治角色。然而这些丝毫也改变不了"宪章"的宗旨,即它不试图从政治方面着手解决社会危机。在民主的国家,或在政治或多或少有些开明的社会里, 以政治手段解决危机不失为良策。然而,对于"宪章"来说,采取这种方法,只能说明它脱离实际,自不量力。

  对于处在道德危机社会中的公民来说,唯一的、合乎逻辑的、有效的出路,就是从道德方面着手,寻求解决危机的办法。

  我不是第一个将"宪章"的宗旨解释为"在道德方面寻找出路"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宪章"活动的早期,扬·巴托契卡就已经指出了这一点。其他很多人后来发表的观点,以及"宪章"本身的观点与此相同或根据他的观点得出同样看法。

   在《七·七宪章》产生的环境中去认识它,我们会对它了解得更深刻些。在70年代中期,社会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觉醒的迹象,当然,是在所说的少数人内 部。很多人开始从历史的震荡中苏醒过来;很多人抛弃幻想,开始真正自由地思考问题了;很多人已"厌倦了自己的惰性",开始意识到不能老等待别人(上面的? 外来的力量?)来改变现状;很多人已不能忍受总是被动地充当历史的客体,重新感到有必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成为历史的主体;很多人感到社会避难所里的沉闷空气 令人窒息,从而感到为改变共同命运所应承担的共同责任。青年一代业已成长起来,他们没有经历过被苏军占领的那段历史,因而在精神上没有留下后遗症。各种不 同的社会团体,过去一直局限在自己的圈子里,现在人们渴望冲出樊篱,走向社会。人们也感觉到应该团结起来,互相支持;意识到了自由的整体性,懂得了对某个 人自由的侵犯也就是对所有人自由的践踏。假如在某人受迫害时大家都袖手旁观,那么最后谁也不能逃脱受压迫的厄运。

  1976年, 摇滚乐队"宇宙塑料人"的成员及他们的合作者全被抓进了监狱。这次与七十年代初当局把他们当做政敌批判不同。这一次,当局直接开预了生活,即他们自由地、 自然地表达自己的愿望。从"宇宙塑料人"的成员及其合作者被捕这件事中,我们马上看到了对大家共同的威胁,于是发起了一场声援运动。这场声援运动就是一面 镜子,它反映了我上面提到的变化。这场声援运动也是各种公民活动冲破自我局限,更深刻地意识到自由整体性的实证。这次"极少数人"的奋起,既不是无缘无故 的,也不是偶然的,而是不断觉醒的社会意识对这次滥用国家权力的必然反应。同时,声援支持了被迫害者,也加速了社会意识的进一步觉醒,隔阂消除了,很快形 成了一种广泛团结的气氛。

  在这样的背景下:《七·七宪章》应运而生。它将各种不同的群体、个人团结在一起,努力在它们中间培养团结、互助的精神以及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感,并竭力把这种精神和责任感贯彻到社会实践中去。

   《七·七宪章》是胡萨克统治时期第一次比较重要的活动。它把各阶层的成员都聚集在一起。参加这次活动的有作家、赋闲的政治家;有共产党员,也有非共产党 员;有天主教徒,也有清教徒;有知识分子,也有工人;有大学教师,也有不愿墨守成规的青年。与其说他们是由于政治观点一致而聚集在一起,倒不如说他们是因 为人的本性而走到一起来的。在这里,人性超越了政治,促使他们团结在一起的动机首先是道德方面的。这一切都是很自然的,也是很必然的,决不是在政治上的 见风使舵,投机取巧。道德观念不是分析、权衡出来的,产生道德的根源是良心而不是理智。"宪章"的产生不是建立在人们对形势的逻辑推断基础上的。它的产生 根源于事物内在的逻辑性,即形势的发展和人们对它的必然反应这一逻辑。它的产生是出于每个公民对道德沦丧的反应。人们开始反抗伪道德的压迫,不愿继续唯心 地阳奉阴违;渴望超越自我,克服个人恐惧,冲出自我的牢笼,关心国家大事;不愿再昧心地赞美皇帝的新装,而是要说真话。总之,人们希望自己的行为与良心保 持一致,挺起胸膛做一个"大写的人"。由于这些目的和愿望,人们组织了《七·七宪章》这一活动。这是一种尝试。通过它的活动,人们希望抬起头来,摆脱屈 辱;奋起呐喊,打破沉寂;摒弃谎言,弘扬真理;砸破枷锁,享受自由。通过"宪章"的活动,人们希望享受自己应得的权力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希望重新找回 人的诚实和本色,从而恢复作为人的尊严。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宪章"同仁们在宣言上签上自己名字时的那种快慰的感觉,找回自我的那种自豪感和获得解放 后的兴奋。卸下久负在身的包袱,浑身为之一轻;受歧视、戴假面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这些感觉并非一些微不足道的偶然心理现象,它证明"宪章"对我们这些人到底意味着什么一一表明了"宪章"所要体现的道德观。

  当我们谈及某事的道德本质或道德根源时,我们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原则上,我们指的是,我们的行为不受"功利"的动机驱使。我们干事情,不是因为确信在很短的时间内能够直接看到成功的可能,而仅仅因为这是件好事,所以 我们就应去做。道德上的动机要求我们,只要我们认为是好事,就应付之于行动。我们的行为不依赖"功利"的动机,而是出于另外一种信念。我们深信,做好事是 一定有它的积极意义的。我们也希望,迟早有那么一天,这种积极的意义会通过特殊的方式体现出来,并得到肯定。同时,对于这种希望落空的可能性,我们做了充 分的思想准备。但这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念。我们坚信做好事的积极意义,即便为此冒险也是值得的。换句话说,道德方面的动机促使我们在干某件事时,不去考虑 是否有成功的可能,什么时候会获得成功,也就是不要去考虑什么保障或报偿。

  "宪章"的同仁们并不幼稚地认为,由于我们的活动,政府马上就会同我们对话,社会也会站在我们这一边。社会状况也由于我们的活动而得到很快的、显著的改善。而是恰恰相反,我们充分估计到我们将会受到的惩罚。

   然而我们仍然迈出了这一步。因为我们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们相信,做好事永远是有积极意义的。现在,做好事只给我们带来心灵上的快慰,然而总会有 那么一天,这种美好的感觉就会得到社会的承认。也许这种承认是间接的而不是特别明显的。现摘录巴托契卡的名言:"世界上有些事是值得我们去做的,即便为此 忍受苦难也在所不惜"。如果研究"七·七宪章"的观察家们想用一种适当的方法去考察"宪章"的意义,也就是说在弄清楚宪章目的的这一前提下进行研究,他们 就应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宪章"运动真是为了恢复道德的尊严吗? 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才能够去探寻它的社会意义,而且必须在能发现它的唯一领域——即道德观念对政治产生影响的范围内去寻找。这个领域比政治观察家们通常 寻找政治活动产生影响的地方更为微妙。我们就试着按这个思路进行分析吧。

  "七·七宪章" 的活动真的是为了恢复道德的尊严吗? 我们只要研究一下"宪章" 的具体活动, 即研究一下它颁布的一些文献,我们马上就可以从中弄清"宪章"的最本质的特征,那就是:它将"人"这一词解释为自由、平等、受法律保护、富有责任感的公 民。可以说,"宪章"的活动显示出公民意识、良心和觉悟的觉醒。通过它的活动,公民要求获得在形式上被肯定、实践中却被压制了的权利;要求进一步发挥自己 的民主权利。公民们已经意识到享受自由的权利,不愿继续做奴隶。

  看上去还很不够。如果"宪章"直接提出自己的政治纲领,有些人 就更容易理解它了。任何人随时随地都有制定政治纲领的权利。"宪章"不会阻止他,反而会支持他享受这样做的权利。然而"宪章"有自己的目标。表面上看,这 个目标不够远大,然而从某些方面来说,它的目标更深远。

  政治纲领的制定、实施、废除,得到支持或招致反对;以及是否影响局势, 这一切都必须在"宪章"所形成的,恢复了的公民意识这块土壤上才可能实现。我们不可能指望一群奴隶能制订、宣传、执行政治纲领。只有自由的、受法律保护的 公民才能胜此重任。没有公民,毫无政治可言。建房子是从打基础开始的,而不是从架房顶开始的。恢复公民意识不是政治的副产品,而是它的前提。

   不仅如此,政治风云变幻莫测,然而公民意识作为实现任何政治的前提,是不变的。它要求大家像名副其实的公民那样,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因此要求每个人都 要有勇气,怀有追求真理的愿望,要有良知、思想自由以及具有顾全大局的精神,那么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说,我们已经完全具备所有这些素质了呢? 可以用拉迪斯拉夫·黑依达莱克的话来回答:政治目标是有限的,而"宪章"的目标是无限的。

  "宪章"的目标是无限的,因为这些 目标是道德方面的。公民尊严的恢复难道不就是道德恢复尊严的表现和结果吗? 能够想像一个真正的公民会没有道德尊严吗? 做一个"宪章"认为的名副其实的公民,就意味着去承担更大的责任,而不是获得更多的报偿。我认为,"宪章"每天为尽快恢复公民性所做的众所周知的极大努 力,本身就足以说明。我认为,"宪章"所关心的,确实是它所从事的公共事务的道德本质。

  "宪章"的计划没有颠覆政府,破坏现 存的社会制度这一项目,所以它也无意攻击现存的法律秩序。相反,为了恢复公民意识,它要求法律得到维护和充分实施,提醒当局注意随意干扰法律的现象,希望 不要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而是要有法必依。即便"宪章"认为某项法律条文不合适,它也只是希望通过法律的程序加以修正。这也就决定了它与各机关之间的关系 以及它的行为方式。尽管当局对它的上书表面上不予理踩,不予研究,它仍不断地向国家机关投书进谏。

  也许马上就会有人对此提出质 疑:上书10年,却杳无回音,那么写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呢?难道这不是毫无目的、毫无意义的行为吗?一无所获的结果岂不反而助长了无视公民舆论的当权者的 威风,使他们更加刚愎自用吗? 岂不带有极端专制的情况下玩弄民主的把戏的意味吗?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自欺欺人地认为,"他们"正在、并十分愿意改进自己的工作,对我们的意见很重视, 尽管我们十分清楚地知道他们为所欲为,除了权力外一切对他们毫无效果。

  毫无疑问,从政治,或者说从实用政治的角度来看,这些质 疑是有道理的。然而,从理解道德行为对政治产生的影响这一角度出发,就不是这么回事了。从短期产生的效果来看,上书之举似乎巩固了执政者的法权,然而从历 史发展的观点,以及永恒的原则性来看,上书之举强调了公民意识。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政权更迭,法律秩序变换,甚至社会制度也会发生变化。然而,有一条原 则是永恒不变,并永远具有现实意义的,那就是:公民应该承担他们对整体命运的责任,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再次强调: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当然要根据未定的 环境),都要弘扬真理;将真理与权利结合起来;要求当权者尊重真理,从而或多或少地为公开的民主讨论开辟一席之地;建立、巩固公民参政的制度,提醒公民维 护自己参政的权利。

  "宪章"的任务不是评价执政者,而是竖起一面社会关系的镜子,从而强调最基本的,人人都应有的公民权利。

   我在此重申,上书这届政府到底有没有用,表面上看来是个暂时性的政治问题,而实质上它是有关一个永恒的道德原则,即我们共同的事情应该名副其实地成为我 们自己共同的事情。也就是说:我们要像真正自由的公民那样,意识到自己表明观点和看法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点意义深远,至关重要。什么时候,或者说能不能够 将这一行为准则贯彻到实践中去成为公共行为的准则,对这一点我们不要过分计较。

  10年来,"宪章"颁布了几百份各式各样的文 献,这些文献的涉及面很广。我不可能在此对它们的内容逐一进行评价, 也没有这个专业能力。 但我知道,尽管"宪章"不可能很好地抓住每件事的实质(不犯错误,这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但有一点是无可争议的:即在它颁布的所有文件中,都体现出反映事 物真实面目的良好愿望。

  即便是最高明的政治家,有时也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尽管是很小的、违心的,以便使自己对社会现象的看 法适应符合权力利益的权力考虑。"宪章"却相反,由于它的目标不是政治权利方面的,它便能自由地致力于寻求真正的、毫无倾向性的真理。这种真理不管是对谁 有利,对谁无益的。

  众所周知,谁也不可能获得完美无缺的真理。如果"宪章"仍然决定走上这条不切实际、不合策略的道路,去寻找 无倾向性的真理,那么它仍然只是它的道德方向,以及这一方向所确定的永无止境的奋斗目标。如果寻找真理是完全正确的、完全有意义的行为,那么从原则上讲, 就不能因时局而对此加以任何限制。

  这一点也同样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如果在这样那样的情况下,对某种权力或某个当局更忠心一些,我们的活动在政治上就更有效一些。这也许是可能的,然而须知这种"忠心"会使"宪章"自己背叛自己。不可能在表明某一立场的同时,拒绝接受它必然带来的后果。

   我已谈过,对自由的整体性和法律的整体性的认识,导致"宪章"的产生。自由的整体性和法律的整体性当然也是恢复公民意识的前提、组成部分和结果。一旦我 们中的一员成为公民(至少是民主、自由、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他就不能阻止其他人也成为公民。他在享受公民权利的同时,意味着必然尊重他人的公民权利。只 要某一公民的被剥夺,那么其他人的权利也都遭到侵犯。这意味着:公民之所以成为公民,因为他们在法律面前、社会地位以及权利面前,原则上是一律平等的;任 何人不因其信仰、出身、性别、社会地位不同而比其他人享受特权或承担额外的义务。如何遵循或违背这一原则,也就是说,如何对待这一平等的机会,完全取决于 个人。

  在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宪章"将遵循多元化的原则作为自己内部的原则和普遍理想(准确地说,内部原则作为普遍理想的反 映)。如果也许在某段时间内比其他人有更大的决策权,那也只是因为他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绝不是因为他属于某一宗派或政治团体。他们的权威也是有条件的, 暂时的,是大家授予的。

  "宪章"不是联盟。它不等同于战后"民族阵线"这一类组织。"民族阵线"只不过是一个附合某一政党政策 的权力联盟。"宪章"不是封闭的,它向所有人都敞开大门。无论是谁,只要他承认"宪章"的宗旨,愿意在它的宣言上签名,如何按"宪章"的原则做人,那就是 他自己的事情了。

  这种极端的开放性和平等性源于宽恕;反过来,它们又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宽容。这一现象在捷克历史上是无前例的。 在短期内还不可能对此做出彻底的评价。然而这并不削弱它的道德——即潜在的政治意义。即使这种意义和影响为现实所限制,那么它至少提出了一种普遍的理想, 并致力于将此输入到社会意识中去,开创先例,填补空白。"宪章"活动树立了一个榜样,发出了号召,积累了经验。现在我们还不能估价出它的意义,然而历史也 不会做出什么答案的。因为它毕竟在我国现阶段这样的条件下,第一次显示出(尽管是小规模的)彻底民主合作的可能性。即使"宪章"明天停止活动,这一切也不 能从人们脑子里抹掉。

  当然,"宪章"的这一贡献也不是能用一般的政治尺度衡量出的,但这也绝不意味着它的贡献不存在。政治家极 力向公民们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争取人心,鼓动、说服公民,向他们作出这样那样的承诺,夹带着指导和号召,有时甚至是命令和威胁;把他们召集在一起进行 组织、管理,要求他们投赞成票,表示支持、信任和忠心。

  "宪章"不采取上述任何手段,甚至不再发展新的签署者。虽然任何人随时随地都可以签名参加。然而"宪章"没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网罗追随者。"宪章"不强迫别人干什么,不鼓动、号召大家,不试图对任何人进行说教,不代表任何人,也从不抱怨那些不支持它的人们。

   即使它发出号召,这种号召也是间接的。"宪章"按自己的原则行动,自己承担风险,用自己的行动去验证哪些事情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从而告诉大家,即使在最 艰苦的条件下,我们也能象真正的公民那样,要求自己的权利,要求享受、运用自己的权利,即使在谎言成为理所当然的地方,公民也同样能够坚持真理。每个公民 都能够承担对整体命运的责任。这种行为是自觉的,而不管上面是否有指示。简而言之,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

  实事求是地 说,显示一下自己有众多的追随者,将他们召集起来,持众逞强,然后把他们"领向美好的明天",这些都不是"宪章"所追求的荣耀。国外的一些记者常对我说: 参加"宪章"的人数这么少,它如何能产生广泛的社会意义呢? 这使我想起了斯大林的一句很有名的话:教皇有几个师? 我并不是将"宪章"与梵帝冈相提并论,只是指出,"宪章"如同苏联阵营其它类似的活动一样,它的力量不是单用数量能体现出来的。"宪章"的理想在于按自己 的良心和信仰行事,并以此告诉其他人,他们同样也能做到这一点,从而唤醒大家做人的尊严,提醒他们真理是什么。

  "宪章"并不认 为它的活动方式是唯一的、最好的,也并不希望大家都去仿效它。如何响应"宪章"的号召;一旦响应后,在各自的条件下如何参照它,如何利用它,从中汲取灵 感,这就是个人的事了。无论是谁,他们为社会所做的好事,也都是对"宪章"有益的。因为"宪章"的所作所为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大家的共同利益。"宪章"的 事也就是大家的事。所以,仅用它的处境和"地位"作为标准来评价它,是不正确的。关键是要看"宪章"本身所努力遵循的原则在社会上占有什么样的"位置 "。

  因此可以明显看出,在什么范围内才有可能找到"宪章"10年活动所产生的意义:在那些很难确定的社会良心和潜意识范围内;在那些被繁忙的日常生活所掩盖,不通过强烈的对比我们便意识不到的普遍意识和普遍道德觉悟范围内;当然还有那些不可见运动的可见足迹中。

   专制将这整个领域蒙上一层特别的阴影。正由于这种特殊性,我们更应研究它。无论哪种权力,都是有针对性的。即便是极端专制的,它也不是极端孤立的、漂 浮于世外的东西,而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它所统治的一切造就的。权力和社会之间进行着无数次的组合,它们之间有着无数的秘密契约;相互压制,相互妥协,力量 对比不断发生着戏剧性的演变,极为复杂。在我们生活的这种专制体制下,这一切都有它的特征和突出意义:也就是说,这种体制并不是仅仅或者主要建立在权力机 器上的;虽然这种体制并非法力无边,也看不出这种体制是一部分人另一部分人的统治。恰恰相反,在某种程度上讲,所有人都被迫维持专制体制的运转。正因如 此,专制才能将其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每个人,一方面是害怕上司、被剥夺自由的奴隶;同时,在另一方面,对位于他手下的人来说,又是可怕的压迫者。专制于 是将社会推入一种呈螺旋状上升的运动中去。这样,整个社会不仅是权力的牺牲品,同时也是它的创造者;表面上,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维持专制机器的运转,同 时在某种程度上都在心里反对它。每个人既是当权者,又是无权者;既是囚犯,又是看守。

  这种情形犹如双刃刀,对于专制本身来说也 是很危险的。一方面,它进一步渗透各个方面,同时——很矛盾地——使权力试图压制的一切,如富有个性的生活,对真理和自由的渴望等等,也无所不在。这些向 往虽然被掩盖,受压抑,遭到审查,但他们已认识了自己,意识到自己没有任何权利,于是开始威胁着权力。由于权力无限地延伸,无权也随之推展到各个层次。纯 粹的奴隶消失了,于是纯粹的统治者也不复存在了。被统治者为权力所溶合,统治者被无权所吞没;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形式上的区别消失了。具体地说:每个人在 做着自己必须做的事情的同时,想的却是另外一码事。很多手里握着大权的人也有这样的精神分裂症。

  对真实生活的渴望的追求,尽管 遭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却仍在权力结构内部无声息地生长,无所不在,暗暗在施加压力,并逐步认识权力的真面目。权力在社会面前开始妥协,因为与之联系广泛、 密切的社会迫使权力向它作出妥协。社会将会从权力当局手中夺过一部分权力,但这个过程是缓慢的、结果也是不确定的。这些足以说明,社会在冷酷外表下掩盖的 一切是极为重要的。

  不仅仅如此,人和社会追求个性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的满足,蕴藏着不满。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不满不仅仅积聚在 底层。在底层,偶尔的爆发是很容易被镇压下去的。现在这种不满已无所不在,充斥社会大厦的各个层次。这种不满什么时候以什么形式爆发出来是不确定的,而这 种因素仍在增长。

  显然,如果低估社会的内在运动;低估道德现象和活动,或者说生存现象和运动(即"政治前"的现象),在特殊环境下(即政治真正被废除的情况下)具有特殊政治意义,那将是大错特错。

   让我们回到《七·七宪章》这个题目上来吧。我坚信,大家的和我个人的大大小小的无数次经验证实,《七·七宪章》进入社会意识这一事实本身的意义远比多 少人在它的宣言上签了名,多少人同他们站在一起游行示威等这些事情的意义要大的多。首先,尽管当局三番五次地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妄图埋葬"宪章",然 而它生存下来了,生存得很顽强。以至到今天,埋葬"宪章"的计划雷声大,雨点小。换句话说,当局必须习惯它的存在。这样一来,社会也就更能习惯它的存在 了。于是,所谓的"颓废集团"付出了巨大代价,克服了重重障碍,获得了自己的生存权利。今天,"宪章"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固定组成部分。没有它的 存在,是不可想像的,尽管由于它的特殊地位而被专制当局宣布为国家的敌人。如果没有社会的默认和尊重,国外的公开支持,而且在此基础上(仅仅是在此基础 上)的国家权力机构极力掩盖的默认,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没有其内容和个性,即便"宪章"能存在,那么这种存在也是没有意义的。

  我认为,"宪章"之所以成为"宪章",是因为人们认为它广泛的社会意识中奠定了以下两点而决定的。

   一、"宪章"说实话。姑且不谈这有何意义,但它现在在我国确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居民们知道这一点,国外、当局也知道这一点。当局还知道,国际社会和 国内公民相信"宪章"所说的是实话。这一点迫使当局时常作出些行动的姿态。公民们主要是通过外电的广播了解到"宪章"的一些文献,这在今天已经足够了。它 的收听率如此之高,足可以将"宪章"的要旨公之于众了。

  二、今天,在当局给"宪章"定性后,它便成为一条不现实的出路,难以令 人接受和效仿。然而正因为如此,尽管它没有计划、有意识地努力争取,却也形成了一个道德水准,衡量事物,起制约作用。它形成了一个四面八方都可与之相通, 却又不必与之相连的渠道。这样它就恢复了那么一种平行的体制,制定出衡量标准,提供固定的参照物,以便衡量各种势力。我常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些或多或少对 权力作出迁就的人们常说,如果没有"宪章"的存在,他们会在迁就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人们有这样的感觉,"宪章",就在他们周围。特别是对很多人来说,当他 们与当局发生冲突而无法调解时, 他们知道"宪章" 能作为他们的归宿,假使没有"宪章"的存在,就会产生一种蒙昧的感觉,毫无公民价值可言。

   "宪章"的活动当然也已有了些实际的结果:当局不时地尝试着解决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似乎是巧合,恰恰是"宪章"以前提出过的;"宪章"倡导的并用自己 的身躯捍卫的独立文化空前发展起来;现存社会中已出现社会解放的各种迹象,以及当局已害怕"宪章"公布的那些非法行为引起国际舆论的批评 (作为一种监督当局的机器,"宪章"在这方面还是起了作用的) 。并非我夸大成绩,我只是把这些当做神秘、敏感的时代脉搏中"不可见"运动的可见痕迹,即重点。

  很难弄清楚,通过自己的催化作用宪章到底导致、加速哪些过程,这一切又将导致什么。然而我们并不必因此不确切而烦恼,至少有一点是显然的,它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它的能看到的成绩,如果"宪章"必须依赖它的这种成就而生存,那么它早就不存在了。

   70年代上半期,整个社会处在麻木不仁之中,毫无生气,人们感到沉重的失落感,对于这个国家的一切,人们都感到无所谓了。那是一个无所作为的时代,日复 一日,年复一年,每天都是一样的无聊,岁月在流逝,然而社会历史却停滞不前。一切活动都是预先计划安排好了的,——这只是运动的仿制品。

  我们之所以产生这样历史停顿的感觉,是因为相对独立的主体不能参与国家决策。多元体制消失了,这样各种势力之间的复杂微妙的关系也就不存在了。也就是说,集权当局自封为一切决策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运动、变化、发展便失去了前提。

  《七·七宪章》是近年来除当局以外的第一个独立的社会主体。它一走上社会,社会关系便揭开了新的序幕。各种社会关系——国家与"宪章"、社会与"宪章"、国家与社会便都活跃起来。看上去似乎已僵死的躯体,转眼间又出现了复活的迹象。

   历史又回到我们中间。未来又成为不可预测的。也许有人会重新使用暴力,迫使人们认为未来是可知的;也许已显示出希望又会被窒息,历史会重抛弃我们的国 家;也许《七·七宪章》的努力对一切都无济于事;也许就连已发生的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也会消失;也许"宪章"失去的进程也会减速;也许若干年后。我们"宪章 "的同仁们仍会成为某些人眼里的历史奇观研究;也许人们会将一切忘得干干净净。

  我不十分相信这样的结局,但我不能排除它的可能性。最奇怪的是:即使没有什么好结果,可当我们有一天离开这个恐怖世界时,我们都不会认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是毫无用处的。

                        1986年7月

12月11日

辛苦了,公安同志



梁伟发:完善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http://www.gd.xinhuanet.com | 来源: 南方日报 | 时间: 2008-12-11 08:59 | 收藏本文

    昨天,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主持召开广州、深圳、东莞等部分地市座谈会,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研究应对措施。

    梁伟发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正逐步显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十分重要,各级政法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未雨绸缪,主动应对,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梁伟发强调,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深入排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依法打击恶意欠薪、弃厂逃匿等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预案,有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正确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要进一步协调联动,加强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经济综合部门、监管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宣传部门及媒体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应对工作。     戎明昌林润祥
http://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2/11/content_15150710.htm

公安局局长台上比武民警场下观摩
2008-12-11 10:32:46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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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伟发要求公安局长要当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明白领导

  昨天(10日),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县级公安局局长信息化技能竞赛,181名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亲自参战,现场比试信息化技能。这次竞赛,通过视频系统传播给全省各地市,开创了全国公安信息化领导考核之先河。竞赛结束后,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主持竞赛表彰会议并进行了讲话。

  本次竞赛具有两大鲜明的特色:一是参赛人员方面,考"官"不考"兵",本次竞赛活动的181名参赛选手绝大部分是全省各县(市、区)公安局的"一把手",各级民警参加观摩;竞赛形式方面,采用公开竞赛、视频观摩的方式,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竞赛结果显示,各地公安市局"一把手"信息化技能总体合格率达95.3%.

  梁伟发强调,全省县级公安局领导要当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明白领导,我省信息化建设规划用五年时间按照"一个平台三个系统"和"五个一网"的目标建设,要在全省公安机关迅速形成一个"围绕平安建设抓信息,抓好信息应用保平安"的大好局面;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信息应用、信息研判和信息决策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
http://news.southcn.com/dishi/zsj/content/2008-12/11/content_4763244.htm

用五到十年建立现代警务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9日08:07  南方日报

  本报讯17日下午,省公安厅举办了"春天的卫士"———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公安理论研讨会。省委常委、公安厅长梁伟发代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在会上进行了书面讲话。

  梁伟发指出,全省公安机关要将公安工作置于全省中心工作中思考和谋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以队伍专业化改革、警务运作机制和专业技术创新、信息化"五网"建设和实战强警为重点,力争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基本建立现代警务机制。要以推动新一轮大发展,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理念、公安管理体制机制的转变,争创广东公安工作新优势,争当全国公安工作排头兵。奕宜晓露双阳
http://news.sina.com.cn/o/2008-11-19/080714752364s.shtml
12月10日

世界人权宣言颁布60周年


世界人权宣言,中国政府已于1998年签署。转自新华网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17A(III)号决议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宣言》颁布后,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宣言》全文如下:

    序 言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视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于有必要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发展,鉴于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并决心促成较大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誓愿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因此现在,大会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条

    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六条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条

    在法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第八条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条

    (一)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歧视为无罪。

    (二)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十三条

    (一)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二)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第十四条

    (一)人人有权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

    (二)在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下,不得援用此种权利。

    第十五条

    (一)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二)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一)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他们在婚姻方面,在结婚期间和在解除婚约时,应有平等的权利。

    (二)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第十七条

    (一)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

    (二)任何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工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

    (一)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二)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第二十一条

    (一)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二)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三)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一)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二)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三)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四)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一)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著、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二)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一)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二)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三)父母结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一)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二)人人以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伤口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一)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参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二)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确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三)这此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体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人个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12月9日

转:致谢与祝福



      南都报系各位同事:
      共事两年,从你们身上受教良多,获益良多,但由于本人的不慎与不才,也留下不少教训和遗憾。这些都是宝贵的人生财富。我为此向你们深深鞠躬并致谢。
      南方报业这座铁打的营盘,这些年多少人在其间来来去去,集团的事业就在这来去之中一点一点做成了,每个为之奋斗过的人都与有荣焉。
      未来,南都报系必将继续为南方报业成就更大的光荣与梦想,而我也将继续与有荣焉。为了我曾经分享并且今后仍能分享的这份荣耀,谢谢你们!


                                                                            江艺平

11月29日

中国移动的客服真厉害


前些天看报道,听闻中国移动早已准许用户网内携号转品牌,譬如全球通、动感地带与神州行之间互转。

在网络上检索相关讨论,网友结论是:中国移动客服代表将费尽口舌,打消你转品牌的念头。

我还是决定到营业厅看看,打算从全球通转动感地带,理由有二:全球通不能像动感地带那样申请香港一卡两号的日租,只能用近20元月租;动感地带的短信套餐比全球通实惠。

大厅导购员首先提醒我:购机赠话费未到期的用户不能申请办理转品牌,转品牌将不能享用集群服务。

好不容易等到客服代表的召唤,他查了手机号码在网状况,语气沉重地转告:

一旦从全球通转为动感,对不起,你将不能再转回来原有品牌(恐吓我?不怕,反正我也不敢全球漫游,用不起);

你也不能在香港漫游了(什么,小子一定看了我在香港漫游的话费记录,没事,我知道动感地带在香港一卡两号的日租很实惠),很抱歉,很多用户都反馈说,从全球通转为动感地带后,他们开通服务很繁琐,经常无法在香港正常使用一卡多号,而全球通客户只要连续五个月没有欠费记录,就不需要任何保证金立刻开通国际漫游,不拨打电话也无任何费用产生(你们有对品牌转换有什么具体规定,我要看正式的书面说明,我知道很多用户反应说,客服往往用各种方式劝阻客户转品牌);

事实上,我只是如实转告客户反馈的结果,我们之前很多类似的案例,可是公司系统还在升级中,品牌转换、计费操作还不完全成熟,我建议你有什么问题、建议可以写下来,我们将你的意见反馈给技术支持部门(好吧,我先写下来,建议全球通的香港一卡两号服务开通日租功能,月租功能19元功能费太贵了,比我漫游一两天的总话费还贵);

我看呢,你入网在网时间已有七年多了,是全球通老客户,年底还会有优惠回馈活动;可是你如果转为其他品牌,那原有的资料全要废除,就当一个全新客户,反而不合算(好吧,我服了U,全球通优惠活动的时候,请及时通知我,拜拜)。

一个愤怒的中国青年

如下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现为国家公务员(普通职员),他热衷于在Myspace写英文blog介绍中国旅游的风土人情,也因此结识了一些外国朋友——比较遗憾的是,因为他的岗位特点,他很难申请到护照出国旅游。

他是一个愤怒青年,在今年拉萨事件和火炬传送冲突等事件中,他也是属于Anti—CNN一个阵营,所不同的是,他直接以英文书信批评美国笔友信奉的一套审视中国之"傲慢与偏见"。因为我所处的媒体关系,我也成了他教育的对象,隔三岔五就在MSN给我留言发信息,批评中国媒体从业者"天真无知",政府应该严加管理媒体(如下他代称为"甲")。

这是我与他惯常的一个对话模式。
——
甲:这种传言都能炒作得起来,这么大个中国,竟然没有财经记者去质疑这种传言。
所以相对于政府对言论自由的控制,我更不满的是新闻从业者的素质。

我:这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今天与他的一则对话。
——

甲 说:
我发到你hotmail的文章——自由派媒体哪里得罪了我,收到没有?
我说:
收到了

甲 说:
你还有没有去看sasah gong 的中文博客
甲 说:
就是那个龚小夏
我说:
知道她,你是指她在天涯的blog?

甲 说:
那个在奥运前见布什,呼吁扩大美国之音影响力那个女异见人士
我说:
我知道
甲 说:
你问我对纽约客的anger youth有没有共鸣,没什么共鸣。但对龚小夏倒有些共鸣
甲 说:
她在她的博客里拼命骂美国,指出美国的缺点。
甲 说:
但她并不认为它与她宣传民主的理念相违背
甲 说:
相反有些人明知道美国媒体营养过剩,还要去掩盖。其实更加不利于民主理念在中国的传播

我说:
你这样叙述太零碎了,建议你还是写在blog上

这样会有一些讨论或回应 更好
我跟外国媒体同行接触很多,也去过几个国家,对于媒体的一些弊病还是了解的

甲 说:
我不是理论家专业人士,不懂写那些东西。我只知道现在那些专业人士描绘的东西有很多实质性的错误。
看到专业人士对港股直通车燃油税的探讨这么弱智,而民主社会里能够提出理性意见的主要靠学者记者这些专业人士。中国的专业人士这种素质,还敢对中国的民主有什么期望呢

我说:
 你就推卸自己的责任啊?认为自己比媒体记者在行,你就写文章批驳他们啊,在博客,在论坛发帖

有道理,自然就有很多人转帖,讨论
现在发表观点,又不是只有媒体记者垄断

虽然他们有渠道的便利,更容易受到关注

但是人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不可以只是发牢骚

说他们弱智,政府就应该把他们关押起来,关死他们

应该惩罚他们

你把自己的角色摆在哪里呢?

甲 说:
你看美国总统选举的演讲都是很弱智的,因为它们知道大多选民都是没有耐性的,选票只能防止太坏的候选人当选,撑起美国的还是学者记者。

我说:
哎,你还是憋着一肚子气
我认为你应该开一个blog,系统地把自己的想法整理,说出来
比现在零零散散地挤牙膏更好


附录他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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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自由派媒体得罪了我什么?


听说中宣部每天都会指示媒体不应该说什么。我很想知道,去年当外汇管理局宣布要在几日之内开通港股直通车时,中宣部有没有禁止媒体提醒公众,外管局宣布的政策等于取消外汇管制,而亚洲许多国家都认为自己不够条件取消外汇管制,保留不同程度的外汇管制政策的时候。我不知道中国的外汇管理局这么有信心,中国可以取消外汇管制。纵观当时的大陆媒体没有一个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香港媒体许多文章都提到这一点。很难推测为何外汇管理局会作出这个弱智的决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总决策者胡锦涛温家宝肯定会感叹为什么国内媒体及时不能指出他们手下这么明显的错误。
大家都知道吴小莉的节目空洞无物,为什么朱镕基要当着世界媒体的面说喜欢她主持的节目呢?因为他知道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有独立思维能力,有国际视野的民众,中国的全盘西化需要有舆论的支持,因此他通过此方法来表示对凤凰卫视这个相对独立的媒体的支持。在国内媒体也有越来越大的言论自由空间,可惜的是绝大多数向往自由的大陆媒体都没有利用好这个空间去向民众传送全面客观的现代社会景观。他们片面地理解西方的法律制度,民主原则,经济政策,把西方民主描绘成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让民众认为西方民主不适合于中国。许多媒体人把焦点放在负面新闻的报道上,但是又不能向民众指出解决方案,民众只能怀疑难道要推翻一个皇帝,赌一铺下一个皇帝会更好吗?那些负面新闻,民众看多几次就没有兴趣了。
 

近期代表贪官利益的新华社派系媒体连番炒作燃油税的消息。而自由媒体竟然不能识破其中的阴谋,反而助纣为孽, 附和贪官派媒体,认为什么燃油税已经熟透了,什么既得利益阶层不肯放弃利益阻挠改革。其实这些污官媒体倡导的燃油税才是为他们背后的主人在争取利益,如果不是争取利益,至少是在混绕视听,破坏中国的全盘西化进程。

 纵观当前的燃油税的讨论,那些认为已经靠谱的人,对两个问题始终说不清楚。

一是收益分配问题,收入由中央管,城际公路由中央修,那么对那里应该修公路,中央肯定是反映慢半拍,不过扩大中央贪官的寻租空间,正中下怀,难怪新华社这么热衷。如果收入归地方,那么根据什么原则来发还地方。收多少税就返还多少?那么肯定就会有些公路维护费用少的地方用其它优惠吸引别的地方的车来加油,大公司干脆用大油罐车从有优惠的地方拉回油来给自己公司车队加油。如果按汽车登记数量来返还,那么博罗肯定愿意给优惠吸引广州车来博罗上牌,这样的后果就是真正负责道路维护一方收不到应得的费用。如果按道路长度来发还,那么很多不需要公路的地方,地方政府都会争相建公路。

二是非公路用油的问题,海南可以不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它这个省可以放弃相关行业。但作为一个国家不可能放弃这些行业,必须考虑到退税问题。由此妨碍了非公路用油部门的运作效率不说,产生的寻租空间,贪官们早就馋涎欲滴了,新华社自然要大力鼓吹。当专家们提到这两个问题的时候,通常都是说,已经讨论了这么多年了,相信找到解决方案。但实际上媒体根本没有就此讨论过。

如果为了环保,限制大排量汽车,可以提高燃油消费税。如果把公路当成国家义务,费用由社会全体共同负担,道路使用收费与道路建设投入相分离,那么现在显然不是一个好时机,地方政府因房地产不景气正愁没收入时,中央拿去养路费收入,地方政府要向那里开刀呢?假设胡锦涛温家宝是有责任心的领导人,他们肯定手下这帮捣乱贪官与媒体头痛。但最让他们心痛的可能是,他们扶植起来的自由派媒体并没有为他们制衡这帮黑恶势力,反而一起摇旗呐喊。
 

不要把辩解为鸡与蛋的问题,新加坡学者记者受到的限制不少,但他们为自己国家辩护时,绝对能写出按西方逻辑的文章。而台湾开始民主化的时候,学者记者对西方世界的了解绝对比现在的大陆同行要好。在民主社会里,一般民众都比较关注吃喝玩乐,因此很多社会问题都靠学术界新闻界专业人士去挖掘,我不期望为贪官说话的媒体会消失,但是有足够的国际视野和学识,能够有理有据地与贪官势力斗争的大陆媒体很少很少。以现在大陆媒体的素质,有责任心的领导人怎么敢扩大言论自由的范围呢?